为进一步鼓励、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加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充分调动社会组织参与公益事业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满足社会多样化需求,推动社会组织健康发展。结合我区实际,经局领导研究决定,开展道里区第二届公益创投活动。为进一步做好项目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19年5月8日至2019年5月13日下午17时00分止(逾期将不再接受申报)。
二、申报条件
每个社会组织原则上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申报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1、在区民政局登记机关注册登记且在社会上发挥良好作用、有影响力并按时上报年度报告、年报合格的社会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
2、社会组织要依法设立,社会组织机构及法定代表人在社会活动中无失信、不良记录;
3、具备申请项目相关的设施和条件,具有相应的专业资质,并有项目所需的专业人才和专业团队;
4、坚持非营利性,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和独立的银行账户;
5、具备专门团队负责项目运作的能力,并能广泛整合志愿者资源;
6、项目申报前需做好前期调研、完成项目前期可行性计划并具有实施可操作性;
7、善做公益、乐于奉献,有一定的自筹资金,且自筹资金占项目总资金比例较高的优先。
三、项目范围
(一)为老服务。为老年人提供日间照料、健康文娱、精神慰藉、康复保健等服务项目。
(二)助残服务。为残障人士提供有利于提高其生活质量和社会适应能力的各类服务项目。
(三)青少年服务。为青少年特别是困境儿童提供有利于其身心健康成长、益智、素质拓展的各类服务项目。
(四)其他公益服务。其他事关民生安全、有利于弘扬志愿精神,促进社区发展进步的公益项目。
四、申报方式
1、申请单位需提交的申请材料包括:项目申报书(见附件1)及相关证件资质证明。证件资质证明包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在道里区民政局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登记证书副本、专业人员证书的扫描件和复印件等(需报送的详细证明材料详见附件2)。
2、此次申报要求电子材料和纸质材料同步报送。电子材料于2019年5月13日下午17时00分前发送至道里区民政局指定电子邮箱(dlqgyct@163.com);纸质材料一式三份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盖单位章后同步报送到道里区民政局民间组织管理办公室(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工程街126号202室,联系人:刘鑫,联系电话:0451—84557526)。
3、道里区民政局和第三方评估机构对不合格的项目申报书可做无效处理。
五、资金安排
道里区第二届公益创投服务项目,每个公益创投项目的资助资金不得超过6万元。
评审单位可根据项目服务计划等具体情况对各项目申报单位资金进行调整。
六、项目实施时间
项目实施时间为2019年5月24日一2020年4月20日。项目确定后,由道里区民政局与公益创投项目实施单位签订资助合同,按进度拨付资助资金,并实时做好监督评估、宣传推介、项目总结等相关工作。
七、资金管理
道里区第二届公益创投服务主体应当按照“专款专用、单独核算、注重绩效”的原则,及时建立健全内控制度、专项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制度。加强对项目资金的管理,将项目资金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单独核算,便于追踪问效和监督检查。严格按照申报用途使用资金,保证项目资金的安全和正确使用,不得用于购买固定资产、办公设备、缴纳罚款罚金、偿还债务、对外投资等支出,不得以任何形式挤占、截留、挪用项目资金。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名义从项目资金中提取管理费。
八、其他事项
1、申报单位在申报项目时,必须详细分析所要申报项目的各项具体要求并做好前期调研,针对本单位的特点、发展需求与本单位业务范围等实际情况申报项目。
2、项目落地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社区等针对同类组织(人群)已经提供了相同服务(安排了专项资金)的,社会组织公益创投资金将不再重复支持。
3、项目评审工作在项目申报、材料预审完毕后另行通知。
4、所有服务项目必须接受第三方评估的信息化监管。
5、项目申报咨询电话:0451—84557526,联系人:刘鑫。
附件:1、项目申报书;
2、道里区第二届公益创投服务项目申报材料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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