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两会”期间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及疫苗质量安全,区市场局采取科室牵头、科所联动的方式,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查隐患、保安全”药械化质量安全专项检查行动。
此次行动是在疫情防控常态化监管工作的基础上,更加突出药店药械质量管理和医疗机构新型冠状病毒疫苗储运的监管,更具针对性的开展了关于“退热、止咳、抗病毒、抗菌素”“四类药”沃填报、索证索票、分类贮存、购销记录、处方登记及新型冠状病毒疫苗流通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监督并指导药店、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加强药品、医疗器械及化妆品的质量管理工作,指导并要求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规定接收、储存和配送新型冠状病毒等疫苗,确保新型冠状病毒疫苗流通全过程可追溯。
此次行动共检查药店药械经营质量112家次、疾控中心1家次、卫生社区服务中心疫苗使用单位2家次、化妆品集中交易市场3家次、美容美发机构40家次、婴幼儿化妆品经营企业15家次、特殊化妆品经营企业5家次,宣贯《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33家次,共出动执法人员228人次。
在“十四五”开局之年,区市场局将坚决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四个最严”要求,提高药械监管专业化水平,保障群众用药用械安全,实实在在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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