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广大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进一步扩大居家养老服务范围,通过政府购买方式,为老年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我局拟以政府规范性文件形式印发《道里区关于扩大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范围的实施方案》。为增强政府规范性文件公开性和透明度,现将《道里区关于扩大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范围实施方案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广泛征求社会意见。本次《道里区关于扩大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范围的实施方案》,主要依据《哈尔滨市民政局哈尔滨市财政局关于提高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标准扩大服务范围的通知》(哈民政发[2018]47号)文件。主要明确了以下内容。
一是明确了服务对象及服务标准。60周岁以上分散特困供养对象、失独老人、重点优抚对象、低保、低收入困难、低收入困难家庭中空巢、独居、失能、半失能、重度残疾老人、高龄老人、百岁老人等老年人按照老年人类别每人每月享受200元、250元或340元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
二是明确了审批方式。由个人提出申请,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审核、区民政局审批后,由服务机构到老年人家中开展居家养老服务。
三是明确服务内容。服务内容分别为生活照料类、健康保健类、卫生清洁类、助餐配餐类、帮办助行类等五大类别的居家养老服务。
有关单位和广大公民可在2021年10月22日前,通过以下两种方式提出意见: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哈尔滨市道里区工程街126号道里区民政局。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156130821@qq.com
联系人:张瑶联系电话:0451-84557516
附件:《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扩大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范围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x
道里区民政局
2021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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