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黑龙江省民政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黑民规[2020]6号)和《哈尔滨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哈尔滨市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哈民政规〔2021〕4号)文件精神,现对道里区申请参加2024年等级评定的养老机构进行公示,参与评定的养老机构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经民政部门备案且开办运营一年以上的养老机构或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二)近三年内未受到有关部门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刑事处罚;
(三)未列入养老服务市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四)遵守老年人权益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保护服务对象合法权益,未发生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五)符合《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GB/T37276-2018)申请等级评定应满足的基本要求与条件。
经养老机构自评申报以及区民政局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初审,我区现有2家养老机构符合一、二级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参评资格。为加强社会监督,现将养老机构等级评定资格名单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将由区民政局委托组织第三方评估机构开展实地评审。公示时间:2024年12月6日—2024年12月12日,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对养老机构参评资格有异议,可向道里区民政局提出书面异议申请。公示办公室设在道里区民政局社会事务和社会福利科。
受理时间:每个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3:30—17:00。
联系人: 史炜宁 孙雪梅 ;联系电话:84557522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