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稿)
各位委员,同志们: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中央、中央纪委、省委、省纪委、市委、市纪委、区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一系列重要部署,总结2016年纪律检查工作,部署2017年任务。刚才,区委书记冯延平同志代表区委作了讲话,对做好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下面,我代表十一届区纪委常委会,向全会报告工作。
一、2016年工作简要回顾
2016年,在上级纪委和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区各级党组织认真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持续深入正风肃纪,旗帜鲜明惩治腐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聚焦主业,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新成效。
(一)严明党的纪律,管党治党责任有效落实。突出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维护党中央权威,自觉向党中央看齐,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的各项决策部署。区委认真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区委书记坚持以上率下,带头履行“第一责任人”的政治职责,区长认真抓好政府系统廉政建设工作,其他区级领导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不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区纪委认真履行监督责任,研究修订了《道里区2016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书》,明确履责要求和追责办法,层层落实责任。建立了“一志四书”新机制,对全区基层党组织和纪检监察部门履责情况实行台账化管理,强化日常监督。深入推进“2+X”检查考核模式,依托道里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网上考核系统,实现考核评价科学化。严肃换届纪律监督。从严履行换届人选廉政审核程序,任前核查411人次,反馈问题21人,切实把好政治关、廉洁关。严格执行“两意见、一规定”,坚持定期向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报告的同时,要求基层党委、纪委及时报告,督促整改,确保压力传导到位。
(二)强化执纪监督,纠治“四风”成效显著。坚持越往后执纪越严,紧盯重要时间节点,通过节前抓教育、节中抓监督、节后严问责,弛而不息正风肃纪。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建立了横向整合、纵向联动监督检查机制。整合工信、国税、地税、市场监督等各部门力量,经常性开展明察暗访,发挥党风政风监督员、志愿者和社区党风廉政建设网格员监督作用,广泛开展“‘四风’问题随手拍”活动,综合运用网站、电话、短信、QQ群、微信等媒介强化宣传教育,以一系列措施不断延伸监督触角,织密监督网络,拓展监督渠道,形成了浓厚的监督氛围。全区累计开展公车私用、公款吃喝等检查 1238次,排查车辆1669 辆,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22件,给予党政纪处分31人,诫勉谈话1人。深入落实市纪委《关于规范全市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实施细则》,16名党员领导干部向区委、区纪委报告了个人事项并作出了承诺。
(三)突出专项整治,群众利益得到切实维护。在全区范围集中开展“四查五治”专项行动,切实发现和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有效制约和规范权力运行,促进基层党员领导干部依纪依规履职。开展专项行动以来,查处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案件26件,给予党纪处分22人,政纪处分4人,组织处理13人,移送司法机关3人。其中扶贫领域违纪3人,农民权益和集体“三资”管理领域违纪25人,办理群众事务领域违纪5人,行政执法领域违纪2人,其他问题违纪4人。开展优化发展环境专项整治工作,出台了《道里区纪检监察机关整治和优化发展环境工作实施方案》,从严追究不负责任、懒政怠政、违规执法、司法不公、违约失信、政令不畅、刁难勒卡、寻租设障等五大方面问题。与司法机关建立横向信息共享机制,及时发现党员干部涉企违法行为。全年查处影响和破坏发展环境问题案件8件,给予党纪处分12人,政纪处分7人,司法处理10人。其中,侵害企业及群众利益12人,工作推进缓慢1人,扰乱企业正常经济秩序1人。
(四)保持高压态势,执纪审查力度不断加大。纪律审查坚持挺纪在前,抓早抓小,动辄则咎,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惩治腐败。我区作为市纪委制定的践行“四种形态”试点区,在全市率先出台了《关于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实施意见》,为我区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准确把握运用“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提供了理论依据和实践路径,也为省、市纪委研究出台具体制度提供了基层实践。省委常委、纪委书记王常松同志,市委常委、纪委书记刘兴东同志专程到我区座谈,中国纪检监察报记者先后两次到我区调研,并在中国纪检监察报上予以报道。坚持标本兼治,发挥纪律审查治本功能,创立了“五个一”工作法。全年共受理各类信访举报479件,立结案147件,给予党纪处分99人,政纪处分16人,双重处分5人,移送司法机关2人,对典型案件公开通报曝光4次11人。结合执纪审查提出检查监察建议12份,积极协助基层单位堵塞制度漏洞,取得了较好的社会和法纪效果。制定出台了《关于激励和保护党员干部改革创新担当作为的实施意见》,建立容错免责、纠错保护和为官不为问责处理机制,努力营造鼓励和保护党员干部改革创新、担当作为的良好氛围。
(五)注重教育先行,宣传防范工作常抓不懈。全面开启“互联网+廉政建设”新模式,充分利用互联网络广泛宣传“两准则、三条例”相关内容。设立了“道里廉政网”党规党纪问题练习专栏,开通了“廉洁道里”微信平台,实时转发中央、省、市关于党内法规的权威解读,适时发送我区学习宣传贯彻的要求、做法、经验和工作动态,并以“法规图解”、“廉政漫画”等多种形式丰富学习内容,满足不同层次学习需要,为广大党员干部汲取政策理论新知识,把握制度执行新要求,提供了方便有效的学习平台。开展“牢记《准则》熟知《条例》自觉做遵规守纪模范”主题教育活动,组织全区二级班子成员进行新修订的《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网络在线测试,以考促学强化落实。编印《<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口袋书》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口袋书》4000余册,作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口袋教材”。坚持宣传载体多元化,打造了一批廉洁文化精品。廉洁微电影《挂画》、动漫剧《给您提个醒儿》等廉洁文化作品、微视频在省市新闻媒体展播。
(六)坚持严格管理,队伍自身建设全面加强。深化“三转”要求,认真落实好省、市纪委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的各项措施,将原信访室与案件监督管理室合并为信访和案件监督管理室。将原执法和效能监察室更名为第三纪检监察室,在保留对区政府系统各部门行政监督问责职能的基础上,增加了纪律审查办案职能。在今年镇领导班子换届中,有效解决基层纪委书记业务外分工兼职问题,实现了镇专职纪委书记的配备,做到专人专责,更好地聚焦监督职责。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契机,不断强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能力建设、制度建设和纪律建设。用中纪委制作的《打铁还需自身硬》专题片对纪检监察系统干部进行教育。面向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干部印发《关于严守黑龙江省纪检监察干部“八项纪律”的通知》,并签订《严守“八项纪律”承诺书》,强化自我监督,加强党内监督,接受社会监督。健全完善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出台了《道里区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规则(试行)》和《道里区委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单位案件线索移送暂行办法》。严格工作程序,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和回避、保密等制度,加强对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打造了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回顾过去一年的工作,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区委和上级纪委的坚强领导,得益于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的共同努力,得益于各职能部门的密切配合,也得益于全区纪检监察干部的辛勤付出。在此,我代表区纪委监察局向各位领导、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虽然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但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全面从严治党依然任重道远。主要表现在:个别党组织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责任意识、担当意识不强,压力层层递减;个别基层纪检监察机构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主动监督意识不强,不想监督、不敢监督、不会监督问题不同程度存在;个别党员干部仍心存侥幸,不收敛、不收手,甚至顶风违纪,“四风”问题仍时有发生;各级党委和纪委在践行“四种形态”方面还不够到位,党内政治生活还不够严肃;基层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问题仍时有发生;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发挥不到位,等等,这些问题都需要我们高度重视,在今后工作中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要任务
2017年是深入贯彻落实区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关键一年,我们也将喜迎党的十九大召开,做好今年纪律检查工作意义重大。今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纪委全会及区第十一次党代会重大决策部署,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以争创“四个一流”为实践载体,着力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压实“两个责任”,驰而不息纠治“四风”,深入实践“四种形态”,巩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深化纪检体制改革,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用铁的纪律打造过硬的纪检监察队伍,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召开。
(一)聚焦纪律建设,营造良好政治生态
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决维护和捍卫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维护党的集中统一。全区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善于从政治高度审视问题,督促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牢记“五个必须”,防止“七个有之”。加强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监督检查,重点检查维护党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六中全会精神和省、市、区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严肃查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确保政令畅通。
严格党内监督。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党内监督专责机关职责,把检查管党治党责任落实情况作为监督执纪和巡察的重点内容,推动各级党组织解决本部门本单位党内政治生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同违反党的纪律行为作坚决斗争,对搞自由主义、宗派主义、分散主义,在党内培植私人势力、阳奉阴违、拉帮结派的,要坚决查处,坚决维护党规党纪的严肃性。建立区管干部、一般干部及村干部廉政档案。将村干部名下土地、房产、车辆等信息纳入其中。制定廉政档案动态管理、分类管理、保密管理机制,依托廉政档案管理系统大数据平台,形成数字化监督全覆盖。
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全面从严治党首先要从党内政治生活严起。对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党内监督条例》情况加强监督检查,督促各级党组织把严的要求贯穿管党治党全过程。要着力构建政治生态新风。进一步加强民主集中制,坚决纠正软弱涣散、无组织、无纪律现象。强化统一意志和共同意识,实现民主基础上的集中,防止只要民主不要集中的软弱涣散和只要集中不要民主的独断专行,形成既有集中又有民主,既有纪律又有自由,既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的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加强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监督,督促党员干部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切实做到红脸出汗,对搞形式主义的督促纠正,对走过场的责令重开,不断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原则性战斗性。
(二)聚焦问责追责,夯实管党治党责任
压紧压实“两个责任”。全区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自觉把管党治党作为分内之事,抓住“关键少数”,层层传导压力。进一步健全责任清单。以构建政治生态新风为目标,完善由各级党组织牵头,有关部门协调配合、同频共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责任体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全面履行监督责任,通过日常督查、年度考核、约谈、签字背书等方式,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肩负起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不断完善和优化“两个责任”考评体系,实现动态监督、跟踪问效和全程留痕,增强考核评价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强考核结果运用,执行末位谈话通报制。对在落实“两个责任”考评考核中居于“后三位”的单位予以通报,并约谈后三位党政主要领导和纪委书记,起到警示作用。
从严问责追责。有权必有责、失责必问责。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对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对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失责、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环境保护措施落实不力、破坏发展环境、腐败问题多发频发、选人用人失察、专项巡察整改不落实的;不作为、乱作为、懒政怠政、贻误工作的,都要严肃追究责任,实行“一案双查”、“一问三责”,用强有力的责任追究,倒逼“两个责任”落实。对该问责而不问责的,也要严肃问责,切实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
(三)聚焦作风建设,严防“四风”反弹回潮
持之以恒加强作风建设。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在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的背景下,“四风”问题虽大为好转,但违反“四风”问题仍时有发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行为和“四风”问题穿上了隐身衣、走进了青纱帐,纠治“四风”必须驰而不息,持之以恒,久久为功。要密切关注“四风”新动向、新表现,针对隐形变异“四风”,深化“靶向”治理。全区广大党员干部要克服“松口气、歇歇脚”的思想,紧紧抓住“四风”不放,把存在的问题逐一纠正过来。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坚持身正为范,言传身教,以上带下,牢固树立干事但不干净的要处理,干净但不干事的也要问责的担当意识,以优良的党风政风推动社会风气向善向上。
加大惩处力度。坚持暗访、查处、追责、曝光“四管齐下”。 紧盯重要时间节点,紧抓重点部位, 加强对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三公”消费、办公用房、公车改革等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收送礼金红包、滥发钱物、公款吃喝、公款旅游等问题。对民生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工程建设、执法、监管、公共服务等窗口行业和领域违规违纪问题持续开展治理,注重发现和纠正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方式对待中央和省、市、区委决策部署等突出问题。将预防和监督与科技手段相结合,强化源头治理。拓展监督领域,将名烟名酒、东北土特产销售网点纳入监督检查范围。发挥党风政风监督员、志愿者作用,编织无处不在的监督网络。对不收手、不知止、顶风违纪的,从严从重处理、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执行“四通报”制度,对执纪审查对象存在“四风”问题的,先于其他问题查处和通报,切实发挥震慑作用,形成长效监督纠治机制。
加强廉洁文化建设。廉洁文化建设作为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工作的一个有效载体和重要抓手,在引领新风正气,坚定党员干部理想信念,提高政治觉悟,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和作用。坚持宣传教育经常化。加强道里廉政网、廉洁微信平台建设,以微视频展播,增强互动交流。继续选树先进典型加强示范教育,编印典型案例强化警示教育。组建“两准则、三条例”宣讲团,深入街道、镇,社区和村屯开展宣讲活动。突出亮点和特色。深入挖掘道里优秀历史文化资源,采取举办廉洁书画展、演讲比赛、文化演出等多种方式,充分发挥廉洁文化示范点作用,打造廉洁文化品牌。把领导干部家风建设摆上重要位置。开展家风伴我成长、传承好家训等活动,从家规家训、乡规民约中汲取营养,反“四风”、树新风,以优良的党风凝聚党心民心。
(四)聚焦从严执纪,坚定不移惩治腐败
抓住执纪审查重点。市纪委二次全会上对今年执纪审查的重点进行了明确,就是要突出“三类人”,把握“三个之后”,聚焦“六大纪律”,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破坏经济发展环境等问题。加大对“小官大贪”、虚报冒领、侵吞挪用、克扣强占等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查处力度,特别是那些胆敢向扶贫等民生款物伸手的要坚决查处。严肃整治欺压百姓、侵蚀基层政权的“村霸”和宗族恶势力,增强群众对正风反腐的获得感。
加大执纪审查力度。坚持零容忍、全覆盖、无禁区,以坚定的决心和有力的措施,严肃查处违反党的“六大纪律”行为。提升执纪审查绩效。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加强执纪执法机关在信息共享、办案协作、案情通报、线索移送等方面的协调配合。加强信访举报工作,运用纪律的尺子排查处置举报线索,提高分析研判质量。探索实践简单违纪案件同立同结、一般违纪案件立后预审、严重违纪案件联查联审、责任追究案件快审快结的案件审理新模式。强化办案安全,完善案管谈话中心谈话、指挥、监管、服务功能,坚决杜绝安全事故发生。坚持标本兼治,执行“一案一会”制度。每一起案件办结后涉及违纪款物都要进行收缴并深入剖析发生问题的根源,提出检查监察建议并责成有关单位召开民主生活会查摆问题,及时整改堵塞漏洞。
有效运用“四种形态”。全区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部门要充分认清,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既是对纪委监督责任的要求,也是对党委主体责任的要求。各级党组织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职责,把有效运用“四种形态”要求,贯穿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方方面面,做到抓早抓小,切实防止“好同志”变为“阶下囚”,保护好整个“森林”。完成由率先践行“四种形态”试点区向推进落实“四种形态”示范区的转变,深入贯彻落实《中共黑龙江省委关于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办法(试行)》,准确应用“四种形态”,特别是要充分运用好提醒谈话、约谈函询、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整改等第一种形态的各种措施,把管和严体现在日常和经常。合理运用“第二种形态”,体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严格运用“第三种形态”,发挥警示震慑作用,依法运用“第四种形态”,严惩极少数。要坚持“三个区分开来”,贯彻执行《关于激励和保护党员干部改革创新担当作为的意见(试行)》,做到为担当者担当、为干事者撑腰,推动形成勇于干事创业的良好局面。
(五)聚焦实践创新,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
推进纪检体制改革。聚焦中心任务,持续深化“三转”,认真执行中央、省、市纪委关于区级纪检监察机关体制改革的部署和要求。在上级党委的领导下,建立区级巡察机构。配齐配全配强巡察队伍,健全完善巡察配套制度。坚持政治巡察定位,让监督触角延伸拓展到区属各领域、各层面党组织和机关事业单位,加大对基层“微腐败”的治理,持续推进上下联动巡察全覆盖。要用好巡察成果,督促整改落实,打通党内监督的“最后一公里”。关注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动态,做好组建监察委员会的准备工作。
坚持实践创新。推进纪检监察信息化建设,实践立案审查和了结卷宗的电子档案管理模式。全面加强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研究制定《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干部以干代训实施方案》,以专职纪检监察干部为主体,分批次安排在区纪委机关各部室办参与具体工作,让纪检监察干部在实践中提高反腐倡廉工作能力。突出主业主责,强化对基层开展执纪审查工作的指导。加强对基层党委、纪委查结案件履行支部程序和处分决定执行工作的培训。将党纪轻处分案件交由基层党委、纪委履行支部程序和直接下达处分决定,提升执纪审查工作效率。在区辖四个乡镇率先实践联合办案、交叉办案、异地办案工作模式,让乡镇纪委在区纪委的指导下,派驻乡镇纪工委的配合下开展执纪审查工作,更好地发挥基层纪委职能作用,调动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工作积极性,增强责任意识,提高办案能力。
(六)聚焦自身建设,打造过硬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加强教育管理监督。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干部要牢固树立严管就是厚爱思想,牢记“打铁还需自身硬”的教诲,切实加强自我监督,强化党内监督、民主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区纪委领导班子要发挥表率作用,做到自身正、自身硬,带头遵守省纪委“八项纪律”。坚持抓班子、带队伍、管系统,严字当头,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要推进双重领导具体化,健全完善基层纪委书记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等内控机制,构建纪检监察系统干部信息库,建立区纪委监察局机关干部、区纪委委员、纪检监察系统干部廉洁档案,进一步严肃纪律和规矩。要以争创“四个一流”工作标准为目标,强化纪检监察系统干部培训,提高理论水平和开拓创新能力,培养严、细、深、实的工作作风。充分发挥区委党校政策理论教育培训的阵地作用,结合区域纪检监察工作实际,征求基层党委、纪委意见,制定授课科目,分领域分岗位进行专题培训,切实加强能力素质建设。
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督别人的人首先要用更严格的制度管好自己,纪检机关也绝非净土。纪检监察系统干部要坚持更高的标准和更严的要求,坚决杜绝与监督对象吃吃喝喝、勾肩搭背,私下交往频繁;擅自处置问题线索,帮助有问题反映的干部打探消息、说情抹案;超越权限办事,擅自扩大调查范围,甚至利用手中权力寻租,做生意、要资金、拿项目,为他人当保护伞,坚决防止“灯下黑”。要不折不扣认真执行好《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严格监督执纪工作流程,严守工作规程,严控自由裁量权。规范立案条件、审查程序、审批权限和请示报告制度,找准风险点和薄弱环节。健全完善纪检监察干部选用体制机制,严把准入关口,畅通退出渠道。在保持优良素质的同时,对不担当、不负责的纪检监察干部要调整岗位,对不忠诚、不干净的要严肃查处,对执纪违纪、失职失责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问责。用铁的纪律打造党员干部信任、人民群众信赖的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各位委员,同志们,虽然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我们仍要清醒地看到,腐败问题依然存在,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全面从严治党任务依然艰巨,党和人民对我们纪检监察机关寄予厚望。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区委和上级纪委的正确领导下,以更加振奋的精神、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扎实的工作,推进区第十一次党代会各项任务落实,为加快我区振兴发展、在全省全市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召开!
名 词 解 释
1.两个责任:2013年11月9日召开的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
2.2+X”考核模式。“2”就是共性检查考核内容中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将主体责任划分为领导班子、班子主要负责人、班子成员履责情况等三个方面17项内容,把监督责任划分为8项内容。“X”就是个性检查考核内容,根据单位职能不同,分别确定了区直部门、街工委办事处、镇党委政府三个序列检查考核的重点,每年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既有共性要求,又兼顾了不同行业、不同部门的个性差异,保证了检查考核更符合基层实际。
3.两意见、一规定:《关于下级党委(党组)向上级党委和纪委报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意见》、《关于哈尔滨市纪检监察机关向同级党委汇报工作的意见》、《哈尔滨市下级纪检监察机关向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汇报工作的规定(试行)》。
4.两准则、三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
5.一案双查:纪检监察机关在纪律审查工作中,既要查清当事人的违纪问题,又要查清主管领导或分管领导的责任。
6.一问三责:纪检监察机关在查处党员干部违纪问题时,既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要追究主管领导的责任,还要追究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责任。
7.一志四书:《落实“两个责任”工作日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书》、《廉洁自律承诺书》、《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提示书》、《整改通知书》。
8.四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
9.三资:指农村集体经济中的资金、资产、资源。
10.四种形态: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约谈函询,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违纪处理的大多数;党纪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成为少数;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成为极少数。
11.四通报:文件通报、网上通报、信息通报、同领域内有针对性通报。
12.三类人: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
13.三个之后:十八大之后,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之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之后。
14.六大纪律: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
15.四个一流:2016年3月,市纪委提出在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开展争创“树立一流目标、坚持一流标准、创造一流业绩、展现一流形象”活动。
16.两个为主:执纪审查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
17.四个意识: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
18.一岗双责:一名领导干部既要对所在岗位应当承担的具体业务工作负责,又要对所在岗位应当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
19.三个区分开来:2016年1月1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上提出,要把干部在推进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和错误,同明知故犯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上级尚无明确限制的探索性试验中的失误和错误,同上级明令禁止后依然我行我素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为推动发展的无意过失,同为谋取私利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
20.“五个一”工作法:查处一起案件、追踪一个源头、发出一份建议、堵塞一个漏洞、形成一份报告。
21.五个必须:2015年1月1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上强调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时提出,必须维护党中央权威,决不允许背离党中央要求另搞一套;必须维护党的团结,决不允许在党内培植私人势力;必须遵循组织程序,决不允许擅作主张、我行我素;必须服从组织决定,决不允许搞非组织活动;必须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决不允许他们擅权干政、谋取私利。
22.七个有之:习近平总书记在告诫各级各地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务必要站稳政治立场时强调,一些人无视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为了自己的所谓仕途,为了自己的所谓影响力,搞任人唯亲、排斥异己的有之,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的有之,搞匿名诬告、制造谣言的有之,搞收买人心、拉动选票的有之,搞封官许愿、弹冠相庆的有之,搞自行其是、阳奉阴违的有之,搞尾大不掉、妄议中央的也有之。
23.八项纪律:2016年9月,省纪委印发《黑龙江省纪检监察干部“八项纪律”》,具体内容包括:不准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纪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不准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纪的宴请、健身、旅游、娱乐等活动安排;不准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从事营利活动;不准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他人谋取利益;不准打听、泄露或者扩散执纪中尚未公开的信息;不准违规干预、插手或者影响执纪执法司法活动;不准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或者履行监督责任不力;不准不报告或者不如实报告应当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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