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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里区2020年新增抗疫特别国债情况汇报

  2020年中央、省、市下达我区抗疫特别国债49,044.7万元,截止目前,实际支付44,186.4万元,支付率90%。其中:由我区承担债务的抗疫特别国债6,751万元,实际支付5,836万元,支付率75.8%。主要情况如下:

  1、根据《哈尔滨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抗疫特别国债支出预算的通知》(哈财预(社)[2020]28号)文件,下达我区抗疫特别国债资金5,836万元,其中:4,809万元用于租用酒店隔离安置点、临时社区公益岗位补助、租用围档等抗疫相关支出,截止目前已全部支付完毕;其余1,027万元用于贝肯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截止目前已支付305万元,其余722万元待室内改造工程验收合格及专用医疗设备调试正常使用后方能拨付资金,预计于2021年3月全部支付完毕。(此项债务由我区偿还本金,免息,列基金收支科目)

  2、根据《哈尔滨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供热老旧管网改造项目抗疫特别国债支出预算的通知》(哈财预(建)[2020]54号)文件,下达我区抗疫特别国债转移支付资金3,706.3万元,用于2020年供热老旧管网改造项目。其中:按省市区分别承担债务比例2:4:4计算,我区新增抗疫特别国债915.04万元。截止目前,此项资金还未下达相关部门,主要原因是:按照主管城建副市长8月10日专题会议要求,该抗疫特别国债用于哈投集团所辖区域供热老旧管网改造,由哈投集团各权属供热公司作为国债偿债主体,各区政府将2020年度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中涉及哈投集团的管网改造工程剥离出来,将建设主体转交哈投集团。目前,我区已按会议要求与华能道里分公司对接,并交接了部分资料,下一步将按照市总指挥部要求完成主体转换工作。由于主体转换,资金不能由道里区支付,具体使用流程市政府还在研究。(此项债务由我区偿还本金915.04万元,免息,列基金收支科目)

  3、根据《哈尔滨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抗疫特别国债支出预算的通知》(哈财预(建)[2020]40号)文件,下达我区抗疫特别国债转移支付资金14,055万元,用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截止目前,已全部支付完毕。(此项债务由市财政通知通过市与区年终结算办理,未说明由谁还本,列基金收支科目)

  4、根据《哈尔滨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抗疫特别国债资金的通知》(哈财指(社)[2020]429号)文件,下达我区抗疫特别国债转移支付资金699万元,用于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城乡特困员供养补助项目,截止目前,已全部支付完毕。(此项债务市财政指标文件未明确由谁还本,列基金收支科目)

  5、根据《哈尔滨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抗疫特别国债资金的通知》(哈财指(社)[2020]285号)文件,下达我区抗疫特别国债转移支付资金470.85万元,用于疫情防控社区工作者、公益性岗位人员补助以及城市、农村特困人员价格临时补贴,截止目前,已全部支付完毕。(此项债务由市财政还本,列基金收支科目)

  6、根据《关于下达2020年抗疫特别国债用于污染防治项目预算的通知》(哈财指资环[2020]290号)文件,下达我区抗疫特别国债转移支付资金23,871万元,其中:10,317万元用于哈物业供热集团燃煤锅炉环保超低排放改造及新增燃气调峰热源项目,截止目前,已全部支付完毕。13,554万元用于由住建局、环保局、工信局负责的相关燃煤锅炉整治项目。截止目前,已支付13,061万元,剩余430万元未支付,主要原因是:一是涉及北大荒养老院锅炉并网没有签署补充协议,材料不完善、面积尚未确定,无法测算拨付资金;二是区工信局承担的21台工业燃煤小锅炉淘汰任务,现已全部完成淘汰任务,正在办理补贴工作,预计12月15日前完成企业申报工作,12月21日前完成三方审计工作,力争12月底完成上报工作,发放燃煤锅炉整治补贴。(此项债务由市财政及相关企业还本,列基金收支科目)

  7、根据《哈尔滨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抗疫特别国债资金的通知》(哈财指(社)[2020]300号)文件,下达我区抗疫特别国债转移支付资金35.6万元,用于2020年6月份城乡特困人员价格临时补贴项目,截止目前,已全部支付完毕。(此项债务由市财政还本,列基金收支科目)

  8、根据《哈尔滨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抗疫特别国债资金的通知》(哈财指(教)[2020]282号)文件,下达我区抗疫特别国债转移支付资金113.2万元,用于我区初高中毕业年级教职工、学生及困难家庭成员核酸检测经费,截止目前,已全部支付完毕。(此项债务由市财政还本,列基金收支科目)

  9、根据《哈尔滨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抗疫特别国债资金的通知》(哈财指(教)[2020]342号)文件,下达我区抗疫特别国债转移支付资金257.7 万元,用于我区初高中非毕业年级教职工及学生核酸检测经费,截止目前,已全部支付完毕。(此项债务由市财政还本,列基金收支科目)

  注:1、根据《财政部关于抗疫特别国债资金使用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预[2020]160号)文件规定,“2020年年底前确实难以用完的抗疫特别国债资金,可根据实际情况结转至下年使用”。

  2、市人大文件(表3),下达我区抗疫特别国债额度20,589万元,包括:“1”5,836万元+“3”14,055万元+“4”699万元。其中:3、4项市财政局指标文件中未明确债务由谁负责还本。

  道里区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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