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区政府的相关要求,现就《道里区以“带产业项目”挂牌方式供地的产业项目监管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内容作如下解读。
一、制定背景
依据《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优化工业及其他产业用地供应管理的若干意见(试行)》(哈政规〔2018〕15号)、《哈尔滨市重点鼓励发展产业目录》(哈发改大项目〔2018〕234号)文件精神,对道里区行政辖区内(不含哈尔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迎宾路集中区)“带产业项目”挂牌方式供地的产业项目进行监管,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细则》。
二、制定过程
在《细则》制定过程中,就此《细则》与各相关成员单位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在2018年12月4日向各相关成员单位征求意见,并在12月20日经区政府16届45次常务会议和2019年1月27日区委常委会审议,区司法局对《细则》的合法性也进行了审核监督,确认可行。
三、主要内容
(一)工作流程。区企业和投资服务局及区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制定产业项目准入条件,接待企业对产业项目用地需求的咨询,组织项目申报,对产业项目进行初审,形成产业项目监管协议格式文本,经区司法局审核后,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复审后,将产业项目监管协议格式文本报领导小组审定。领导小组审定后的产业项目监管协议格式文本报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与建设用地出让公告一并进行发布。
(二)文本内容。产业项目准入条件、退出机制、违约责任、履约考核标准、履约考核实施细则及其他相关内容。
(三)监管机制。产业项目实行“全方位、全年限”和多部门联动的监管机制。
四、解读机构
道里区“带产业项目”挂牌方式供地的产业项目监管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其他应该补充说明的内容
无。
道里区发改局
2019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