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道里区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
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按照市、区政府的相关要求,现就《道里区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内容作如下解读。
一、制定背景
为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8〕22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黑政规〔2018〕19号)和《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哈尔滨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哈政规〔2019〕3号)要求,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打赢蓝天保卫战,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制定过程
在《方案》制定过程中,我们将此方案与相关单位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对各自的分工和职责进行了广泛的征求意见,区司法局对《方案》的合法性也进行了审核监督,确认可行。
三、主要内容
(一)适用范围
《方案》主要是对道里区各单位、各部门对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加快调整能源结构、调整运输结构、城乡面源污染治理、强化区域联防联控等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制定此方案以保证查处及时、整治有效、监管得当等工作落到实处。
(二)主要措施
《方案》从总体要求、重点任务、保障措施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由区政府办组织督促指导开展整治工作,并要求成员单位部门联动,协调配合,积极做好全区治霾卫蓝工作。
四、抽象概念、新名词、专业术语等解释
VOCs:挥发性有机物,是指常温下饱和蒸汽压大于133.32Pa、常压下沸点在50~260℃以下的有机化合物,或在常温常压下任何能挥发的有机固体或液体。
散乱污:是指不符合产业政策和规划布局、违法违规经营、污染物不能达标排放的企业,重点是粮食加工、有色金属熔炼加工、橡胶生产、制革、化工、建材、陶瓷烧制、铸造、“地条钢”、丝网加工、轧钢、耐火材料、石材加工生产、碳素生产、石灰窑、砖瓦窑、水泥粉磨站、混凝土搅拌站、废塑料加工、露天喷涂汽车维修作业,以及涉及涂料、油墨、胶粘剂、有机溶剂使用的印刷、家具小型加工制造业企业。
五、解读机构:道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解读人及联系方式:道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督办科,电话:84533485。
六、其他应该补充说明的内容
无。
相关文件: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道里区打赢蓝天保卫战 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链接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道里区打赢蓝天保卫战 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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