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集体土地征收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的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
一直以来,由于集体土地各项情况相对复杂,而现有的法规政策等对具体工作程序、方式、责任分工等的表述又较为笼统,导致区级层面征收净地工作、遗留问题及信访案件处理解决的效率较低。另外,《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哈尔滨市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哈政办发〔2016〕8号)发布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部分权力下放到区级集体土地征收机构。综上,急需结合道里区实际情况,制定一套相对规范统一、详细完整的征地征收实施办法。
二、制定过程
在《实施意见》制定过程中,与各相关成员单位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在2019年10月8日向各相关成员单位征求意见,并经2019年10月8日区政府16届65次常务会议和2019年10月29日区委十一届第69次常委会审议,区司法局对《实施意见》的合法性也进行了审核,确认可行。
三、主要内容
(一)关于总体原则。实行“政府主导、条块结合、各级联动”的集体土地征收工作体系。
(二)关于工作模式。道里区财政局、审计局、农业农村局、行政执法局、司法局、人社局、住建局、征地办、道里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等单位及涉征街道办事处和镇政府作为成员单位,共同组成道里区集体土地征收工作机构,实行“多主体”的工作模式,代表道里区政府负责区域内集体土地征收实施工作。
(三)关于职责分工及工作流程。按照《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哈尔滨市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哈政办发〔2016〕8号)等法规文件,梳理15个工作环节,责任分工更加清晰。
(四)关于征地补偿有关标准。对集体农用地及地上物补偿标准等进行进一步明确。
(五)关于工作要求。对分配使用协调资金及工作经费、区级征地征收联席会议、专题会议体制等明确具体要求,对道里区集体土地征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等进行调整。
四、解读机构
道里区集体土地征收和利用办公室。电话:51786138。
五、其他补充说明内容
无。
道里区土地征用管理办公室
2019年11月28日
相关文件: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集体土地征收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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