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区政府的相关要求,现就《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哈尔滨市道里区委托招商管理办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内容作如下解读。
一、制定背景
为充分借助社会资源参与道里区的招商引资活动,不断拓宽招商渠道,增强工作实效性,结合道里区实际,制定本《通知》。
二、制定过程
由道里区企业和投资服务局起草,经道里区人民政府第9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经区司法局把关后无意见,于2021年6月3日在道里区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十个工作日,未收到社会意见后,以区政府名义对外发布。
三、主要内容
委托招商形式、受托方遴选流程、受托方的权利和义务、委托招商工作经费及绩效激励经费的约定等。其中委托招商工作经费包括委托方向受托方支付用于受托方开展合同约定范围内招商活动的经费及受托方、拟引进企业来我区进行项目考察洽谈的有关费用;绩效激励经费为委托方按受托方引进产业项目的规模或经济效益支付的费用。在道里区注册、建设、纳税,通过工程验收,正式投产运营的产业项目,规模或经济效益达到约定标准可享受10—600万元不等的绩效激励经费。另外对引进科技含量高、贡献大、带动性强的重大项目的绩效激励经费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办理支付。为受托方积极寻找好项目提供激励带动作用及明确政策支持。
四、解读机构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构: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政府
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工部街66号
解读人:于鹏菲
联系电话:0451-84507419。
五、其他应该补充说明的内容
无
相关文件: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哈尔滨市道里区委托招商管理办法的通知(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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