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区政府的相关要求,现就《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道里区财政财务收支管理办法的通知》(以下简称《办法》)内容作如下解读。
一、制定背景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涉及行政处罚内容的行政法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函〔2021〕39号)、《黑龙江省司法厅关于开展法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涉及行政处罚内容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黑司通〔2021〕13号)和《哈尔滨市司法局关于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涉及行政处罚内容专项清理工作的紧急通知》的有关要求,以曾区政府名义印发的《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道里区财政财务收支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哈里政发法字〔2015〕1号)已失效,且文件中涉及到相关法规有变化更新,需重新制定颁布《道里区财政财务收支管理办法》。
二、制定过程
征求各单位意见,通过区司法局审核,经道里区政府第十七届常务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已在道里区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三、主要内容
(一)加强账户管理。
(二)加强收入管理。
(三)加强支出管理,注重支出绩效管理。
(四)加强资产管理。
(五)加强政府采购管理。
(六)加强票据管理。
(七)加强会计工作管理。
(八)区财政、审计和纪委监委要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收支的监督检查。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予以处理,并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解读机构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构: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工部街66号
联系电话:0451-84501726。
五、其他应该补充说明的内容
无
解读人 :陈雪松
相关文件: 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道里区财政财务收支管理办法的通知(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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