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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里区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方案解读

一、总体要求

(一)工作思路

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党政领导责任,以严格精准的执法行动,督促推动企业落实落细安全生产工作措施,认真排查和整改重大事故隐患,建立健全责任倒查机制,着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坚决守住安全发展底线,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助力实现“七大都市”奋斗目标。

(二)基本要求

1.强化风险意识。以“零容忍”的态度对全区重大事故隐患进行“大抄底”,坚决把风险控制在隐患形成之前、把隐患消灭在事故之前,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2.聚焦工作重点。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兼顾新业态新领域,聚焦可能导致群死群伤的设施设备故障、非法违规行为、安全管理缺陷等重大事故隐患加大排查整治力度。

3.细化责任落实。党委政府统一领导部署,生产经营单位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关行业监管部门认真落实“三管三必须”责任,其他负有安全监管和行业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和单位分别抓好分管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

(三)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行动,全面摸清并动态掌握重大事故隐患底数,推动企业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推动企业员工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企业排查整改重大事故隐患的质量明显提高;各有关部门对照“三管三必须”强化安全监管,聚焦重大事故隐患精准严格监管执法,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意愿和能力水平显著增强;党委政府统筹发展和安全能力进一步增强,领导安全生产工作的水平显著提升;重大事故隐患得到系统治理,重大风险防控取得明显成效,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明显下降,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主要内容

(一)强化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落实。企业是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的责任主体,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法定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各街镇、各有关部门要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在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职责基础上,突出抓好以下五项工作:

1.组织本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

⑴建立制度,带头检查。

⑵主动学习,对标对表。

⑶加强培训,警示教育。

⑷建立清单,消除隐患。

⑸如实记录,及时报告。

2.落实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

⑴建立安全管理机构。

⑵健全岗位责任。

⑶组织制定职责和工作清单。

⑷发挥专家专业力量。

⑸建立考核机制。

3.组织对动火等危险作业开展排查整治。

⑴提高风险意识。

⑵开展全面排查。

⑶制定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⑷严格执行持证上岗。

⑸严格履行电气焊等动火作业审批手续。

⑹强化动火作业现场安全管理。

4.组织对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开展排查整治。

⑴严查资质条件。

⑵加强外包单位从业人员管理。

⑶强化安全培训。

⑷严格安全管理。

⑸完善应急救援保障。

5.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活动。

⑴完善应急预案。

⑵健全演练制度。

⑶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培训活动。

⑷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物资。

⑸全面开展演练。

(二)强化行业监管部门监管责任落实。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强化落实“三管三必须”责任,提升发现和解决问题的意愿和能力水平,坚决整治安全监管执法“宽松软虚”问题,通过精准严格的执法倒逼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突出抓好以下五项工作:

1.结合行业特点组织制定重大隐患排查整治标准。

⑴落实责任、制定单位方案。

⑵方案要突出行业重点,简洁实用,方便操作。

⑶深入企业开展宣传教育。

2.开展监管执法人员专题培训。

⑴负有监管职责的部门,要集中对监管执法人员开展安全生产专题培训。

⑵统筹兼顾明晰职责,切实提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

3.聚焦排查整治重点精准严格执法。

⑴针对企业主要负责人5项重点任务落实情况有针对性制定检查计划和检查方案,精准严格执法。

⑵对企业自查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进行分类处置。

⑶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要紧盯不放,督促企业坚决整改落实到位。

⑷根据监管执法情况,定期通报一批、约谈一批、联合惩戒一批、停产整顿一批,并在政务网站或主流媒体分期分批公布安全生产典型执法案例。

4.建立倒查机制严格问责问效。

⑴各街镇、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安全监管执法责任倒查机制。

⑵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企业,要准确掌握隐患实际情况,推动突出问题和重大事故隐患整改。

⑶区安委会办公室将对行动迟缓、重大隐患整治不力的有关部门进行约谈。

5.创新监管和服务方式切实提升监管执法效能。

⑴要积极运用“四不两直”、明查暗访、异地执法、交叉互检等工作方式开展检查执法,避免走形式、走过场。

⑵要采取信息化技术对排查发现的屡查屡犯的企业负责人和重点企业实施精准有效监管。

⑶要强化信息通报共享和部门协调联动,开展跨部门联合执法检查、联合信用监管。

⑷要建立专家库,组织行业专家参与重大隐患专项整治行动。

(三)强化党委政府属地责任落实。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落实好属地领导责任,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切实加强对重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统筹推动各项工作。突出抓好以下五项工作:

1.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

⑴各单位和部门要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内容,强化底线思维。

⑵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

⑶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切实统筹好发展和安全。

⑷要深入落实国家、省、市、区具体措施、举措和任务,逐条对照狠抓落实。

⑸要大力实施源头治理、系统治理、依法治理、工程治理、科技强安等治本之策。

2.全面做好排查整治动员部署。

⑴各街镇、各有关部门要迅速研究制定本辖区、本行业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加强专项行动组织领导、成立工作专班、建立健全常态化督导检查机制。

⑵各街镇、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

⑶各有关部门负责同志要深入研究安全生产工作,督促推动跨行业领域重大隐患排查整治。

⑷各街镇、各有关部门其他负责同志按照职责分工,将安全生产工作与业务工作统筹开展,督促分管部门单位做好排查整治工作。

⑸动员区安委会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到企业宣讲专项行动方案。

3.发挥宣传组织优势加强全社会共同监督。

⑴组织开展好6月份的“安全生产月”专题活动。

⑵开展“动火作业风险我知道”宣传、外包外租典型违法案例专题警示教育活动。

⑶推动主流电视媒体开设安全生产专题、专栏,及时宣传排查整治工作中典型经验做法,加大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的公开曝光力度。

⑷严格落实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联合惩戒措施。

4.强化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财力人力保障。

⑴督促有关部门加强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和管理监督检查,推动企业按规定比例提取安全生产费用,保障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

⑵对重点问题隐患加大政府治理资金支持力度,积极推进实施物防技防等安全生产工程治理措施。

⑶三是完善政府购买服务、聘请专家等加强企业指导帮扶的工作机制。

⑷健全基层安全监管体制,切实提升重大事故隐患查处能力。

5.严格安全生产督查督办和考核巡查。

⑴各街镇、各部门要建立本辖区、本行业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完善重大事故隐患整治督办制度。

⑵深入基层加强督导检查,每半年通报整治进展情况。

⑶要把排查整治开展情况作为2023年度安全生产考核巡查重点内容。

三、阶段安排

从2023年5月至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各街镇、各有关部门单位和企业要按照各阶段工作重点有序压茬推进。

动员部署(2023年5月中旬)。

企业自查自改和部门帮扶(5月下旬至9月)。

部门精准执法(10月至11月)。

总结提高(2023年12月)。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街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提高站位,深刻认识开展好专项行动工作的重要性,要与《道里区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行动方案》有机结合,成立工作专班,加大工作力度,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推动落实党委政府属地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稳步有序推进专项行动各项工作落地落实。

(二)加强推动落实。各街镇、各有关部门要对标对表全区专项行动方案、市直有关部门专项方案和要求,结合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特点,突出重点、紧抓关键,针对性制定专项行动方案;要加强专项行动工作的督促指导,狠抓发现隐患问题整改工作,严格落实督查检查“双签字”制度要求,实行闭环管理和“动态清零”。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街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利用各种媒体、特别是主流媒体开展多角度宣传,为专项行动工作营造积极有利的舆论氛围。要宣传推广典型经验做法和创新性制度措施,对治理走形式、责任措施不落实、违法违规生产经营等突出问题公开曝光,加强警示教育。

(四)加强调度考核。各街镇、区直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在5月30日前,将本辖区、本行业领域专项行动方案及动员部署情况报区安委办备案;6月起,每月1日前,分别报送阶段工作情况、重点工作情况调度表、正反两方面典型案例及工作动态信息随时报送,并将贯彻落实情况分别于2023年8月14日前、2023年12月6日前报送区安委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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