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区政府的相关要求,现就《道里区2023年度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内容作如下解读。
一、制定背景
2023年10月26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黑龙江省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暂行)》的通知(黑政办规〔2023〕5号),2023年10月8日,并提出本市秸秆综合利用率要达到在95%以上,其中,秸秆还田率要达到65%以上。
为确保如期实现省、市确定的任务目标,道里区农业农村局按照省、市的要求,深入各镇和秸秆综合利用企业进行调研,结合全区秸秆资源情况和利用现状,在此基础上,根据省方案的精神,并征求了区财政局等8家单位的意见,起草形成了《方案》(上会稿),并于2023年10月20日区政府常务会议上审议通过。
二、制定过程
此《方案》由区农业农村局领导班子组织相关人员学习省、市相关法规和文件,提出指导性意见,起草完毕后,经局领导把关拟定《方案》(征求意见稿),征求相关单位和各镇政府及群力街道办事处意见,再次修改完善,形成该《方案》上会稿,再经区司法局对本《方案》的合法性进行审核监督后,提请区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并通过,并将以道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的名义印发给相关单位,并做好落实工作。
三、主要内容
2023年度,全区将通过政府引导扶持,吸引社会资本和农民积极参与,建立农用为主、多元利用的秸秆综合利用发展模式,继续稳定保持政策的连续性。
(一)秸秆还田作业补贴
1.秸秆全量还田作业补贴。对全区行政区域内(不含北大荒农垦集团等驻区的中省直单位农场)开展玉米秸秆翻埋还田、松耙碎混还田作业的,省级补贴每亩32元;开展玉米联合整地碎混还田作业的,省级补贴每亩20元;开展水稻秸秆翻埋还田、旋耕还田、原位搅浆作业的,省级补贴每亩20元;鼓励农户增加投入,提高作业质量和标准。
2023年度,仅对玉米秸秆翻埋还田作业和玉米秸秆松耙碎混还田作业两项,在省市两级补贴的基础上区级每亩补贴35元。
(二)秸秆离田补贴
2.省级秸秆根茬残余物还田补贴。开展玉米或水稻秸秆离田作业的地块,对该地块的秸秆残余物、根茬进行还田处理的,省级补贴每亩10元。
3.区级秸秆离田作业补贴。为了完成好省市秸秆禁烧工作目标,对没有进行秸秆深翻还田作业的地块,可实施秸秆打包离田作业,其补贴面积以黑龙江农机管理调度指挥中心平台提供的监测数据为准;对实施秸秆粉碎捡拾回收离田作业的,因管理平台暂无此项技术监测,采取作业主体申报作业面积和村级复核方式进行,上述两种离田作业方式达到秸秆离田作业要求并通过镇级验收的,给予作业机主每亩20元的区级补贴。
四、解读机构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构: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安化街103号
联系电话:0451-84521635
五、其他应该补充说明的内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