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土交告字[2022]02号 经哈尔滨市人民政府批准,哈尔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公开出让3个项目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项目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二、竞买资格及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它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联合竞买的,须提交联合竞买协议和授权委托文件。被列入哈尔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失信黑名单的非诚信企业,不具备竞买资格。申请人一经报名即视为对出让文件及地块现状无异议且全部接受,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采取网上挂牌方式出让的项目,在挂牌期内每个竞买人必须提交一次有效报价。开发建设工程产生并排放建筑垃圾的,要严格按照市城管、市交管等部门指定的运输时间与运输路线运输,并严格按照城管部门核准指定的消纳地点倾卸。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活动采取在互联网上交易的方式,即通过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进行交易。竞买申请人须按照《出让须知》要求办理数字证书。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查看“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黑龙江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流程》;申请竞买流程详见“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土地交易竞买人》。 四、出让有关事项 1. 出让公告时间为2022年03月08日至2022年03月27日; 2. 申请人可于2022年03月08日起凭数字证书到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下载出让文件; 3. 出让报名时间为2022年03月28日09时00分至2022年04月11日15时00分止,申请人可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提交申请; 4. 申请人可于2022年03月28日09时30分至2022年04月11日16时00分前缴纳竞买保证金。 5.NO.2022HT001地块拍卖,将于2022年04月12日09时00分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开始,竞买人使用数字证书按时登录系统,参与电子竞拍。 6.NO.2022HT002、NO.2022HT003地块挂牌时间为:2022年03月28日09时00分至2022年04月12日15时00分止。 7.NO.2022HT002、NO.2022HT003地块挂牌期结束后仍有两家或两家以上单位要求继续竞买的,则进入网上限时竞价环节。网上限时竞价开始时间:2022年04月12日15时10分。 五、NO.2022HT001地块采取增价拍卖出让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竞价结束后出价最高者成为竞得入选人,竞得入选人须在竞价结束次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到哈尔滨市道里区河洲街39号哈尔滨市土地储备中心地产交易窗口进行竞得资格现场审核,审核通过后成为竞得人,并与哈尔滨市土地储备中心签订《成交确认书》;逾期未进行竞得资格现场审核或未通过竞得资格现场审核取消竞得入选人资格,保证金不予退还。 六、NO.2022HT002、NO.2022HT003地块采取挂牌出让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竞买人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提交报名申请,审核通过后缴纳竞买保证金,参与竞买。竞买结束后出价最高的竞买人,成为竞得入选人。竞得入选人须在竞价结束次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到哈尔滨市道里区河洲街39号哈尔滨市土地储备中心地产交易窗口签订《成交确认书》,成为竞得人。如逾期未签订《成交确认书》则取消竞得入选人资格,保证金不予退还。 七、按照《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用地和建设管理调控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51号)文件的相关规定NO.2022HT001地块申请人需提供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 八、出让地块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出让文件,出让文件包括《出让公告》、《出让须知》、《规划条件》及相关附件。 九、本次出让公告内容如有变化,出让人将按规定在原公告发布渠道发布补充公告,届时以补充公告内容为准。 十、联系方式 土地信息咨询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河洲街39号哈尔滨市土地储备中心地产交易窗口 咨询人:赵先生 咨询电话:0451-84880572 数字证书咨询电话:0451-89767777 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 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咨询邮箱:hljggzy@163.com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电话:0451-87220799;0451-87220736;0451-87220796;0451-87220711;0451-87220712 哈尔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03月08日 *以上信息仅作参考,最终以宗地正式出让文件为准。 | ||||||||||||||||||||||||||||||||||||||||
(来源:市资源规划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