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哈尔滨市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哈民政规【2022】3号)、《哈尔滨市特困人员认定办法》(哈民政规【2022】4号)、《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黑民发【2022】7号)、《黑龙江省财政厅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3年全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工作计划>的通知》文件要求,进行对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人员、特困供养人员、残疾人两项补贴人员信息进行公开公示,现公示如下: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