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在全省中小学校推行“四零承诺”实现办事不求人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以及哈尔滨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幼儿园招生工作的相关要求,结合道里区学前教育发展实际,制定道里区幼儿园招生工作指导意见如下:
一、基本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招生工作规范有序。
2.坚持免试入园的原则。幼儿入园除进行健康检查外,禁止任何形式的考试或测查。
3.坚持集中性和过程性相结合的原则。按照教育部《幼儿园工作规程》之规定,根据班级学位情况,如有空余,可随时补招。
4.坚持小班为主、托班为辅的原则。
二、招生对象
能适应正常集体生活的适龄幼儿均可报名。
托班:根据各园实际情况,招收年满2周岁或2周岁半的幼儿(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年出生)。
小班:招收年满3周岁的幼儿(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出生)。
三、招生范围及方式
1.招生范围:面向道里区居住的适龄幼儿。
2.招生方式:邮箱或微信公众号报名。因疫情原因,根据各幼儿园招生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和方式,家长上传预报名佐证材料到幼儿园指定邮箱或微信公众号。若预报名人数未超过幼儿园招生计划,不用进行电脑派位摇号,全额录取;若预报名人数超过幼儿园招生计划,进行电脑派位、摇号录取。每名幼儿只能报一所幼儿园,不能在其他幼儿园重复报名。
四、招生程序
(一)发布信息
6月24日至6月30日,区教育局通过区政府网站向社会发布道里区幼儿园招生工作指导意见、招生流程、招生计划。各幼儿园通过微信公众号和张贴公告的方式,向社会发布招生信息和招生计划,招生公告公示七天。
(二)组织报名
1.预报名时间:7月1日-7月3日。为避免家长聚集风险,结合疫情防控,家长根据幼儿园的招生公告,及时关注幼儿园公众号,下载预报名模板,将填好的预报名模板信息及预报名所需证件电子版,上传至指定邮箱或微信公众号。多次重复上传预报名材料、故意扰乱招生秩序的,不予录取。
2.预报名所需上传材料:住宅产权证(含公产房证)或购房合同、或居住证、父母身份证、户口(首页、父母及幼儿所在页)、幼儿出生证明等相关证件。(注:住宅产权证(含公产房证)、购房合同、居住证、户口其中一项应为道里区。)
需上传的邮箱或微信公众号地址,以各幼儿园招生公告为准。(注:抚兴幼儿园开园时间待定)
7月6日-7月8日,各幼儿园对预报名信息进行汇总并录入电脑派位系统。预报名登记的顺序号码与最终录取结果无关。
(三)电脑派位摇号录取
各园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且符合本园的“派位工作实施方案”上报至区教育局进行备案。
预报名人数超出招生计划的幼儿园,聘请纪检监督员、家长代表、派出所、社区、教育局和幼儿园相关成员,成立监督小组,对预报名的幼儿进行电脑派位摇号,确定录取结果。
为避免人员聚集,派位前一天,由纪检监督员、派出所、社区等监督小组成员,通过电脑派位随机抽取7位家长参与现场派位摇号。
具体派位情况通过视频直播,由已抽取的7位家长代表进行现场按键操作。派位现场由社区、派出所、家长代表、纪检监督员、教育局监督人员、教师代表等人员共同监督,全程录像,网络同步直播。派位结束后当场打印录取名单一式三份,并由监督小组成员签字、幼儿园盖章,一份在幼儿园醒目位置公示,一份由区教育局备案,一份幼儿园存档。同时,各幼儿园在微信公众号推送并发布派位录取结果,被录取后幼儿的预报名信息将登记造册。
具体派位时间 | 幼儿园名称 | 招生计划数(人) | ||
7月19日 | 朝鲜族第一幼儿园(上午9:00) | 托班20小班20 | ||
红霞幼儿园(上午10:00) | 小班75 | |||
建新幼儿园(下午2:00) | 小班150托班50 | |||
7月20日 | 托幼实验中心(上午9:00) | 托班50 | ||
抚兴幼儿园(上午10:00) | 大班中班小班托班共120 | |||
安丰幼儿园(下午2:00) | 小班105托班50 | |||
7月21日 | 尚志幼儿园 | 群力园区(全天) | 300 | 合计910 |
7月22日 | 顾乡园区(上午9:00) | 180 | ||
抚顺园区(上午10:00) | 130 | |||
通江园区(下午2:00) | 150 | |||
端街园(下午4:00) | 150 |
派位成功的家长按照各幼儿园的短信或电话通知,于指定日期携带相关证件,到幼儿园办理入园手续。逾期未办理者视为自动放弃。
所需证件:户口、住宅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居住证、父母身份证、母子健康手册、幼儿出生证明等相关证件原件。
五、招生规定
一是不允许收取报名费。
二是严格执行哈发改联〔2017〕246号文件精神。幼儿园除收取保教费和规定的服务性收费(伙食费)、代收费(生活用品费、多媒体档案费和文体活动费)外,不得再向幼儿家长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三是每名幼儿入园前,应当按照卫生计生部门制定的卫生保健制度进行儿童入园健康体检,合格者方可入园。
四是妥善安置优抚对象子女入园。要按照相关规定认真落实教育优待政策,妥善安置在我区居住的高端人才子女、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抗疫一线医护人员子女等优抚对象入园。(注:需提供相关证件原件到区教育局认证)
六、组织机构
为确保幼儿园招生工作有序进行,成立道里区幼儿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区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局机关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充分认识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重大意义,增强做好此项工作的自觉性,强化责任意识和遵纪守法意识,确保顺利圆满地完成幼儿园招生工作。
(二)加强领导。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切实加强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幼儿园园长与教育局签订责任状,明确岗位职责,健全协作应急机制。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幼儿园之间要建立专项工作直通网络,保持信息畅通。各幼儿园要成立招生工作应急小组,快速稳妥处置突发事件,确保招生工作透明公正、平稳有序。
(三)公布信息。区教育局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发布道里区幼儿园招生工作指导意见,招生流程、招生计划,招生工作咨询电话、监督电话等。各幼儿园通过微信公众号和张贴公告的方式,向社会发布招生计划和招生相关信息,实现“阳光招生”。
(四)监督检查。
1.成立督导检查组。区教育局从各科室抽调人员,组成督导检查组,深入各幼儿园进行监督指导,完善招生入学监督工作机制。
2.成立纪检巡视组。由区教育局、区纪检部门组成联合巡视组,在电脑派位摇号的重要环节派专人到幼儿园进行现场监督指导。完善违纪举报和申诉受理机制,依法依纪查处招生工作过程中的违纪违规事件,切实解决招生工作中出现的突出问题,确保招生工作规范有序进行。全面强化监督问责,维护招生工作的严肃性。对违反规定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3.成立案件处理组。由区纪委、区教育局纪检监察科、督导室、信访办和相关业务科室成员组成案件处理组,对于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形成处理意见,上报区教育局党委会讨论,通过决议后落实。
招生工作监督电话:84280287,84693079。
哈尔滨市道里区教育局
2022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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