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道里区2022年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的情况汇报
按照《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哈尔滨市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哈政办发〔2022〕24号)和《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民法典涉及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哈政办发〔2022〕28号)的有关要求,我局负责牵头组织两次全区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并与15家规范性文件制定单位达成一致意见,现将清理情况汇报如下:
一、清理范围
此次清理的范围是在2021年全面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基础上,对2022年9月1日前制发的现行有效的21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其中,因工作任务已完成、试用期已过建议废止的规范性文件2件,因与新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内容重复建议废止的规范性文件1件,需要长期实施予以保留的规范性文件18件。
二、清理结果
(1)与“放管服”改革和公平竞争政策实施、优化营商环境规定不一致的;不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相关规定不一致的;与碳达峰、碳中和相关规定不一致的;对不同所有制经济产权区别对待的;国家、省和市有关文件、工作部署等明确提出专项清理要求的;机构改革后,因机构职能转变、名称等表述发生变化的;与国家军民融合发展相关规定不一致的;与现行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其他上位依据规定不一致的;与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重大方针政策、重大决策、重要部署不一致的;与民法典精神、原则和规定不一致的;与民法典关于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等内容具体规定不一致的;上位法已因民法典出台而被修改或废止的,以及其他与民法典不一致的规定。
我区无以上情况的规范性文件。
(2)工作任务已完成、适用期已过的。本次清理此类规范性文件2件,分别为《道里区文化志愿者管理办法》(哈里政办规〔2018〕7号)和《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道里区2020—2021年度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哈里政办规〔2021〕1号),提出拟废止意见。
(3)与新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内容重复的。本次清理此类规范性文件1件,为《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哈尔滨市道里区重点产业项目招商引资扶持办法的通知》(哈里政规〔2021〕1号),因与2022年制定的《关于印发道里区产业创新发展政策“二十条”的通知》(哈里政规[2022]1号)内容重复,提出拟废止意见。
(4)需长期实施开展予以保留的规范性文件18件。
三、下步工作
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具有长期性、系统性。下一步,我局将根据清理结果重新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并及时将清理结果在道里区门户网站公开。同时,认真总结经验,确保本工作程序化、经常化、制度化,积极探索完善规范性文件管理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管理,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提供坚实有力的法治保障。
附:《道里区现行拟保留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道里区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建议一览表》
附件
道里区现行拟保留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名 称 |
文号 |
清理意见 |
起草部门 |
1 |
《道里区关于贯彻落实<哈尔滨市人大常委会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决定>的工作方案》 |
(哈里政办规〔2018〕14号) |
拟保留 |
区应急局 |
2 |
《道里区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 |
(哈里政办规〔2018〕8号) |
拟保留 |
区农业农村局 |
3 |
《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政府关于划定运粮河、何家沟、裤衩河、松江、西沟子、长岭湖道里区段河道管理范围的通告》 |
(哈里政规〔2020〕3号) |
拟保留 |
区农业农村局(原区水务局) |
4 |
《道里区人民政府督办检查工作制度》 |
(哈里政办规〔2017〕8号) |
拟保留(评估或从新制定) |
区政府办 |
5 |
《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电梯质量安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哈里政办规〔2019〕1号) |
拟保留 |
区市场局 |
6 |
《道里区全面推行开“证照分离”改革工作推进方案》 |
(哈里政办规〔2019〕2号) |
拟保留 |
区市场局 |
7 |
《道里区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 |
(哈里政规〔2019〕3号) |
拟保留 |
区残联 |
8 |
《道里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集体土地征收工作实施意见(试行)》 |
(哈里政规〔2019〕4号) |
拟保留 |
区更新局(原区征地办) |
9 |
《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哈尔滨市中央大街步行街区业态转型升级扶持办法(试行)的通知 》 |
(哈里政规〔2020〕2号) |
拟保留 |
中央大街管委会办公室 |
10 |
《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哈尔滨市道里区委托招商管理办法的通知》 |
(哈里政规〔2021〕2号) |
拟保留 |
区企业投资服务局 |
11 |
《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道里区扩大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范围实施方案的通知》 |
(哈里政规〔2021〕3号) |
拟保留 |
区民政局 |
12 |
《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道里区居家养老服务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 |
(哈里政规〔2021〕4号) |
拟保留 |
区民政局 |
13 |
《关于印发道里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
(哈里政办规〔2022〕1号) |
拟保留 |
区交通局 |
14 |
《关于印发道里区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
(哈里政办规〔2022〕2号) |
拟保留 |
区交通局 |
15 |
《关于印发道里区财政财务收支管理办法的通知》 |
(哈里政办规〔2022〕3号) |
拟保留 |
区财政局 |
16 |
《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道里区2021—2022年度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哈里政办规〔2022〕4号) |
拟保留 |
区农业农村局 |
17 |
《关于印发道里区产业创新发展政策“二十条”的通知》 |
(哈里政规 〔2022〕1号) |
拟保留 |
区发改局 |
18 |
《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道里区社区工作者岗位绩效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 |
(哈里政办规[2022]5号) |
拟保留 |
区民政局 |
道里区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建议一览表
序号 |
名 称 (通过日期、文件文号) |
清理建议 |
修改/废止原因 |
具体修改意见 |
清理计划 |
起草部门 |
1 |
《道里区文化志愿者管理办法》 (哈里政办规〔2018〕7号) |
拟废止 |
此文件为2018年创建全国公共文化服务示范区时所必须材料,现创建结束,因此文无上级相关文件为依据,故废止。 |
无 |
立即 |
区文体旅局 |
2 |
《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道里区2020—2021年度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哈里政办规〔2021〕1号) |
拟废止 |
过期失效。2022年印发了《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道里区2021—2022年度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无 |
立即 |
区农业农村局 |
3 |
《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哈尔滨市道里区重点产业项目招商引资扶持办法的通知》 (哈里政规〔2021〕1号) |
拟废止 |
与2022年发布的《关于印发道里区产业创新发展政策“二十条”的通知》内容重复。 |
无 |
立即 |
区企业投资服务局 |
关联稿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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