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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哈尔滨市道里区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已失效)

日期:2019-02-03 来源:道里区人民政府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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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里政办规〔2018〕12号  

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哈尔滨市道里区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办、局,各有关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哈尔滨市道里区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2月25日

  哈尔滨市道里区生活垃圾

  分类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积极响应全市垃圾分类试点运行工作部署,加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加快建立区级生活垃圾分类制度,改善市民生活环境,努力实现生活垃圾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创建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和示范公共机构,探索新型生活垃圾分类模式,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治理体系,提升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力争2020年底达到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35%以上的目标。

  二、基本原则

  (一)确定主体,统筹安排。各成员单位为实施主体和管理主体。各街道办事处要在区城管局等相关部门的指导下,建立辖区生活垃圾分类责任体制,组建督导队伍,组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二)示范先行,分步实施。在工农街道率先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和示范公共机构创建工作,探索建立符合实际、可复制、可推广的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模式。根据创建情况,逐步扩大分类试点范围,建立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常态化、长效化机制。

  三、分类类别

  结合城区实际,将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四类。

  (一)可回收垃圾。主要指适宜回收和资源利用的垃圾,包括纸类、塑料、金属、织物和瓶罐等。

  (二)厨余垃圾。主要指居民日常生活及食品加工、饮食服务、单位供餐等活动中产生的垃圾,包括丢弃不用的菜叶、剩菜、剩饭、果皮、蛋壳、茶渣、骨头等。

  (三)有害垃圾。主要指含有害物质、需要特殊安全处理的垃圾,包括对人体健康或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潜在危害的电池、灯管和日用化学品等。

  (四)其他垃圾。主要指除去可回收垃圾、厨余垃圾、有害垃圾之外的砖瓦陶瓷、尘土、卫生间废纸、纸巾、妇女卫生用品、一次性餐具、烟头、灰土等难以回收以及暂无回收利用价值的废弃物。

  四、工作任务

  (一)构建生活垃圾分类保障体系

  1.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工作。按照城市生态文明建设的理念和要求,通过政策引导和宣传发动,引导社会各界自觉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活动,提高市民垃圾分类减量知识知晓率。

  (1)使用多种载体开展宣传。在广场、公园、景点、车站、工地围墙等公共场所和设施投放分类宣传公益广告,利用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和互联网站等媒体开展公益宣传,普及生活垃圾分类减量知识。(区城管局牵头,区文明办、区文体局、工农街道办事处配合)

  (2)组织策划系列宣传活动。定期组织广场和进社区宣传咨询活动,开展垃圾分类论坛,依托各类知名栏目,邀请各界人士开展研讨交流等社会文化活动。(区城管局牵头,区文明办、区教育局、区文体局、工农街道办事处配合)

  (3)借助社会力量开展宣传。通过社会团体、志愿者协会、知名企业等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各类宣传活动。在全区范围开展树立生活垃圾分类典型,发挥社会各界名人宣传示范效应,引领垃圾分类的社会风尚。(区文明办牵头,团区委、区妇联、区城管局、工农街道办事处配合)

  (4)深化社区分类宣传。利用小区各类宣传设施,运用多种宣传形式,确保宣传内容“到单元、入楼道、进家庭”,保证居民入耳入眼入心。(工农街道办事处负责)

  (5)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进校园活动。加快垃圾分类教材编写,探讨道里区各中小学校、幼儿园的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宣传教育工作。在哈尔滨群力实验小学、群力兆麟二小开展“垃圾分类进校园”活动,培养学生“保护环境从我做起”的意识,让垃圾分类成为一种良好的卫生习惯。把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纳入全区中小学、幼儿园的教育和社会实践内容。同时,通过“小手拉大手”,由学生将垃圾分类相关知识带给家庭成员,进一步强化宣传的针对性与实效性。(区教育局牵头,区城管局、工农街道办事处配合)

  2.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培训指导工作

  (1)加强管理人员培训。成立区级生活垃圾分类指导中心,负责指导辖区单位、社区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对从事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管理人员、物管人员和企事业单位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人员进行分门别类的培训,提高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日常管理和培训指导的能力。(区城管局牵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道里环保分局、区城建局、区教育局、工农街道办事处配合)

  (2)普及社区居民培训。对居民小区实施培训教育活动,通过社区课堂、现场观摩会、经验交流会等形式对居民进行垃圾分类知识培训,做到应知应会。(工农街道办事处牵头,区城建局、区城管局配合)

  (3)开展公共机构分类培训。鼓励各成员单位和企事业单位设立垃圾分类宣教基地,定期组织分类培训知识讲座,培养公共机构职工垃圾分类的理念和意识。(区直机关工委负责)

  3.加大政策和资金支持力度

  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对生活垃圾分类治理相关工作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并分别将相关资金纳入财政预算。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积极探索特许经营、承包经营、租赁经营、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通过公开招标引入专业化服务公司。(区财政局负责)

  (二)构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体系

  1.投放设施配置。在首批示范创建期间,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或者政府部门直接组织的方式,根据实际情况,在示范小区和公共机构设置分类垃圾桶、宣传板、标识牌,并为小区居民免费发放足量的分类垃圾袋。(区城管局负责)

  2.分类投放要求。垃圾产生者将产生的垃圾装入分类垃圾袋并投入对应的分类垃圾桶。在示范片区,按照300户聘1名督导员、20户配1名志愿者的标准,组建垃圾分类专门指导队伍,负责宣传、指导、督促居民按照标准投放垃圾袋,并对错投的垃圾进行分拣,促进居民逐步养成分类习惯。(区城管局牵头,区直机关工委、区民政局、区教育局、区城建局、工农街道办事处配合)

  3.社会力量参与。鼓励有资质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建立积分兑换平台,采用APP或电话预约服务、自动投放或上门回收可回收物方式。(区城管局牵头,工农街道办事处配合)

  (三)完善生活垃圾分类终端处置体系

  1.健全再生资源回收系统建设。推进生活垃圾收运系统与再生资源回收系统衔接。充分利用哈尔滨循环经济产业园区——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对可回收物及大件垃圾进行规模化、无害化处置,推动生活垃圾分类与再生资源回收实现“两网融合”。(区城管局负责)

  2.提高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处理能力。推进餐厨废弃物处理项目稳定运行,保障餐厨废弃物得到有效处理。(区城管局负责)

  五、实施步骤

  (一)示范筹备阶段(2018年9月)。制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和具体实施办法。完成首批示范片区和单位收集设施配置工作,完成宣传培训相应准备工作。

  (二)创建示范阶段(2018年9月—2019年3月)。选取工农办事处1个小区(群力新城小区)率先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创建工作,探索建立分类投放、收运、处置体系,并逐步扩大示范范围,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分类模式,建立完善生活垃圾分类的常态化、长效化机制。

  (三)扩大试点阶段(2019年4月—2019年12月)。根据市直有关部门制定并出台生活垃圾分类相关法规文件,总结公共机关强制分类和示范片区创建经验,连片成网,在巩固原有宣传工作的基础上,继续推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将区委、区政府两幢办公楼、工农街道办事处辖区内1个居民小区(海富第五大道小区)、2所学校(群力兆麟二小、群力实验小学)、1个大型商超(群力远大)纳入推广范围。

  (四)全面推广阶段(2020年)。遵循全市推广垃圾分类收运处理模式,形成规范有序、科学长效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运行机制,实现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的目标。

  六、组织机构

  成立道里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小组办公室。

  组  长:肖  彬  区委副书记、政府区长

  副组长:唐可欣  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同级别按姓氏笔画排序)

  丁润强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正处级)

  郝淑芳  区教育局调研员

  王志刚  工农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牛  涛  区城市管理局副局长

  田  微  区文化体育局副局长

  史文欣  区委宣传部文明办副主任、区文体局副局

  长(挂职)

  孙承泽  区物业供热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李  英  区财政局副局长

  吴淑芝  区直机关工委副书记

  邹青宇  团区委副书记

  郑  伟  道里环保分局副局长

  袁丽红  区妇联副主席

  道里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小组办公室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城管局,负责日常工作,确保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有序推进。各相关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督查制度和综合考核制度等,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情况纳入各部门绩效考核体系,切实做好垃圾分类相关工作。

  七、保障措施

  (一)落实工作责任。生活垃圾分类治理是落实中央和国家有关刚性要求的重大任务。各成员单位要切实承担起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谋划部署,亲自协调推进,确保垃圾分类工作有效开展。

  (二)搞好协调配合。生活垃圾分类是需要全社会参与的系统工程。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督察制度和综合考核制度,统筹推进各项工作任务。各成员单位要依据职责,制定具体推进方案,履职尽责,协同推进,确保垃圾分类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三)加大宣传力度。各成员单位要丰富宣传手段,充分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型传播媒介进行宣传,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的作用,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及时报道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情况和典型经验,引导公众树立垃圾分类人人有责的绿色环保理念,普及垃圾分类知识,从身边做起,从点滴做起。

    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2月25日

政策解读:关于道里区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政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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