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道里区培育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已失效)
哈里政办规〔2018〕2号
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道里区培育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办、局,各有关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道里区培育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三年行动计划》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道里区培育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三年行动计划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第八十一次常务会议精神,以及市政府主要领导关于强化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入统工作的指示精神,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培育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黑政办发〔2017〕21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加快培育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十项措施的通知》(黑政规〔2017〕18号)和《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哈尔滨市培育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哈政办规〔2017〕61号)文件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针对我省的两次重要讲话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路新战略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党代会确定的新思想新目标新任务和省、市政府提出的“提升工业化水平、做大实体经济”的总体部署,以“制造强市”为目标,大力推进实施“中国制造2025”哈尔滨行动计划,深入开展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培育工作,挖掘增长潜力,壮大产业规模,推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量、质量和效益同步提升,有力推动全市工业经济扩量升级、提质增效,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目标
力争通过3年时间,使全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超过101户,净增19户以上。其中,到2017年底超过88户,全年净增6户以上;到2018年底超过94户,全年净增6户以上;到2019年底超过101户,全年净增7户以上。
三、重点任务
根据全省规上企业培育工作“六个一批”的总体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重点推进实施“六个专项行动”。
(一)实施“保临退”专项行动。将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在2000万元至2500万元的规上企业,作为“临退”企业,全面分析近三年来指标变化情况以及发展趋势,对于生产困难、指标下滑,特别是当年预计主营业务收入跌破2000万元,以及停产半停产并存在退规风险的企业,采取一企一计,靶向施策,力争保留在规上行列。
(二)实施“促成长”专项行动。制定年度培育规上企业滚动计划,每年将主营业务收入1500万元到2000万元的临近入统企业和主营业务收入在1000万元左右的高成长性科技型工业企业列入规上企业培育滚动计划,作为重点培育对象,逐月进行跟踪监测,帮助企业开拓市场、扩大销量,促进企业加快成长入统。
(三)实施“项转规”专项行动。将近三年来新建工业项目和规上工业企业库对比分析。对于在建项目,要帮助企业解决项目实施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促进其按期建成投产;对于建成未投产项目,要引导企业抓住市场回暖机遇,尽快投产;对于投产未入统企业,要帮助企业寻求市场机遇,扩大生产,力争用最短的时间将项目培育成规上企业。
(四)实施“返规上”专项行动。将近两年退出规模以上企业库的工业企业纳入重点监测范围。对市场需求回暖且生产经营好转的企业,帮助企业加大市场开拓力度,促进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实现增长;对经营困难的企业,引导企业通过产品升级转型,企业兼并重组等方式,激活存量,增加收入,力争企业重新回到规上企业行列。
(五)实施“补遗漏”专项行动。将市工信委归集的疑似漏统企业名单,作为挖掘增量的重点,做好入统辅导,协助办理入统手续,动员企业依法入统。对全区非独立核算工业企业(分公司)进行梳理排查,除由于国家产业政策及许可限制必须设立非独立核算单位的企业,特别是对引入我区为部分整车、整机配套的非独立核算工业企业,指导其转为独立法人单位,建立核算和统计报送体系,引导企业尽快入统。
(六)实施“调结构”专项行动。将统计在一产、三产,且工业收入占比超过非工业收入的企业纳入工业统计体系;对工业收入小于非工业收入的企业,引导企业通过产能整合、靠大联强等方式,将工业产能剥离出来,成立新的法人单位,生成新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四、工作措施
为确保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培育工作顺利推进,明确部门分工、形成工作合力,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培育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黑政办发〔2017〕21号)和《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哈尔滨市培育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哈政办规〔2017〕61号)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采取以下九项措施。
(一)确定重点领域。在总需求增长空间大且我区具有较强竞争优势的领域加大培育力度。提升农副产品加工和食品制造行业精深加工能力、提高产品附加值;引导装备制造业龙头企业延长产业链条,带动本地配套企业发展壮大;帮助医药工业企业开拓市场、扩大销量;支持新材料、新能源装备、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加速成长、壮大规模。(区工信商务局牵头,各镇政府配合)
(二)锁定培育对象。利用大数据整合统计、市场监管、税务、科技等部门的企业信息,重点将主营收入2500万元以下存在退规风险企业;上年度停产、半停产企业,主营业务收入1500万元以上未入统企业,近两年退出规模以上但有望重新再次入统企业,高速增长的科技型企业和近三年新建成未入统的企业等六类企业(以下统称为“临规企业”),进行重点培育,建立动态“临规企业”数据库,每年调整一次,分配到镇政府联合帮扶和靶向培育。(区工信商务局牵头,区统计局、道里区国税局、区科技局、区市场监管局、各镇政府配合)
(三)扩大产品销量。支持企业积极参与国内外目标市场定向产品推介,扩大市场影响力和占有率。支持龙头企业开展本地产品配套和产业协作,带动产业链上“临规企业”共同成长。鼓励企业应用电子商务等新型流通手段扩大销售渠道,提高品牌知名度。支持企业利用新型流通业态,拓展销售空间。(区工信商务局牵头、区财政局、区招商局配合)
(四)降低运营成本。落实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固定资产加速折旧、高新技术企业减免税等政策。(道里区国税局、区财政局负责)
(五)提供贷款支持。积极落实市里各项提供贷款支持政策:金融监管部门、金融机构优先运用信用贷款、贷款展期等方式,为信誉好、还款能力强的“临规企业”提供融资服务;对于组建债权人委员会“临规企业”,满足特定条件的,积极运用循环贷款、无还本续贷、联合授信等政策给予支持;对高速成长性科技型“临规企业”探索通过“投贷联动”模式给予股权+债权相结合的融资支持。(区金融办牵头、区科技局、区工信商务局配合)
(六)强化政策落实。加大对《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哈尔滨市工业稳增长促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哈政发〔2014〕5号)和《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哈政发〔2014〕6号)的落实和执行力度,促进存量企业和在建项目成长为规上企业。组织新入统企业积极申报省政府鼓励“临规企业”做大做强奖励资金。(区工信商务局牵头,区财政局、区统计局、区科技局配合)
(七)开展专项培训。组织企业负责人参加“龙江企业家发展计划”培训和“龙江企业家发展论坛”、企业家读书会、产业政策交流会等活动。组织企业参加省市直部门组织的分行业、分领域赴国内外先进地区、行业学习考察活动。组织举办企业管理团队培训活动,重点在技术合作、资本市场、营销、管理、信息化应用、智能制造等方面提升能力和水平。(区人社局牵头,区工信商务局、区财政局、区统计局、区招商局配合)
(八)规范经济活动。依法规范企业行为,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合法经营,依法纳税。达到入统条件的企业,应当依法及时申报入统,及时、准确报送有关数据和信息。对故意逃避法定入统义务的企业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有关规定依法处理。(区统计局牵头,区工信商务局、区财政局、区市场监管局、道里国税局配合)
五、工作要求
开展规上企业培育工作是落实省、市、区党委、政府“振兴实体经济,培育新动能,激发新活力”重大举措,是提升我区工业经济发展水平,做大经济总量的根本途径,各部门要高度重视。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建立培育规模企业日常工作推进机制和问题协调机制。日常工作由区工信商务局牵头,区统计局、道里国税局等部门配合共同推进。对在规模企业培育工作中遇到重要问题由主管区长负责协调,重大问题由区长负责协调。各部门也要建立相应的协调机制,要将规上工业企业培育工作,作为当前重要任务来抓,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指定职能部门(科室)专项推进,将任务分解到科室、落实到人头。牵头部门要切实履行责任,制定行之有效的实施方案,明确配合部门的目标和任务;配合部门要发挥职能,按照时间节点,将具体任务落实落靠,保证整体工作有序推进。
(二)合力攻坚,确保时限。各部门要认真研究、深入分析、全面总结本部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采取有力措施,分类管理、对症下药、精准施策,对于突出的难点问题,牵头部门要认真组织研究解决。各单位要将任务分解到年、细化到月,及时将存在的问题反馈到牵头单位协商解决,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年度任务和总体目标。
(三)优化流程、提高效率。区工信、统计部门,分别指定一名业务骨干,为申报企业提供专项指导服务。对拟新纳入规模以上统计范围的企业,由统计部门牵头全程无偿代办入统等手续。
(四)建立机制,强化考核。区工信商务局牵头建立工作推进机制,形成两级政府纵向指导,部门之间横向联动,政企密切配合的立体化推进体系,定期举行经验交流、问题协商、对接洽谈等活动。区工信、统计部门要组织建立考核机制,完善考核办法、调整考核权重、优化考核流程。区工信商务局负责对各镇政府目标完成情况按月统计,按季通报,按年考核,并将推进情况在全区通报。
(五)各司其职,形成合力。道里国税局负责每年将上一年度主营业务收入1000万元到2000万元工业企业经营及纳税等数据提供给区工信商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按需求提供全区年度工业企业注册登记和变更信息。
(六)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区工信商务局负责将有关政策进行详细解读,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各镇政府要开展送政策下企业活动,将行动计划和相关政策逐一宣传到位、讲解到位、落实到位,努力营造政府主导、社会知晓、企业支持的浓厚氛围。
附件:道里区规上工业企业培育专项行动任务分解表
单位:户
序号 |
地域 |
2016年 |
2017年 |
2018年 |
2019年 |
|||
现有 |
净增 |
达到 |
净增 |
达到 |
净增 |
达到 |
||
1 |
群力办事处 |
3 |
1 |
4 |
1 |
5 |
1 |
6 |
2 |
新发办事处 |
9 |
2 |
11 |
2 |
13 |
2 |
15 |
3 |
榆树镇政府 |
9 |
2 |
11 |
2 |
13 |
2 |
15 |
4 |
新农镇政府 |
5 |
2 |
7 |
2 |
9 |
2 |
11 |
5 |
太平镇政府 |
3 |
3 |
1 |
4 |
1 |
5 |
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月10日
政策解读:关于《道里区培育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三年行动计划》的政策解读
文件下载:(哈里政办规〔2018〕2号)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道里区培育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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