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道里区2023年度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政府、群力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道里区2023年度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1月22日
道里区2023年度秸秆
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2023年度全区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全面落实省市秸秆综合利用工作要求和扶持政策,完成市定预期目标任务,进一步提升秸秆综合利用水平,发展绿色、生态、低碳农业,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将秸秆综合利用与大气污染防治、农业绿色发展和乡村生态振兴紧密结合,以秸秆还田利用为主、离田利用为辅,坚持农用优先、就近利用、多措并举、发展产业,拓宽秸秆综合利用途径,加强农业科技服务,探索建立可推广、可持续的产业发展模式和高效利用机制,引领秸秆综合利用提质增效,进一步提升耕地质量和增强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
二、工作原则
(一)精心组织,压实责任。落实落细各项措施,针对我区秋冬季秸秆还田离田作业有效时间短的实际情况,压实责任,在秋整地作业方式和秸秆综合利用途径以及农机具准备方面进行早谋划、早准备,确保各项作业进度与省、市要求同频共进。
(二)坚持标准,规范作业。科学布局全区秸秆还田作业模式区域和地块,积极推广秸秆机械化深翻还田模式,引导督促秋季收获时控制秸秆作物留茬高度,便于下一步秸秆还田作业。规范秸秆打包离田作业标准,有效控制秸秆离田带土量。
(三)政策引导,多方参与。以政策为引导,以企业为主体,2023年度全区秸秆综合利用所需资金,将采取各级政策补贴、市场化运作与农民自筹相结合方式筹集。在省、市扶持政策基础上,根据我区工作实际需要,继续实施秸秆综合利用区级扶持政策。发挥政策引导作用,有效激发全社会参与的积极性,建立以市场为导向,企业为主体、农民积极参与的长效机制。
(四)垦地协同,强化合作。进一步加强我区同北大荒农垦集团的合作,借助北大荒农垦集团秸秆还田离田作业能力强、标准高的优势力量,推介成熟的秸秆还田技术模式,提高全区秸秆还田作业水平和效率。
三、工作目标
2023年度,道里区玉米播种面积23.44万亩、水稻播种面积1.30万亩、大豆播种面积0.51万亩,全区秸秆可收集量约10.74万吨。全区计划综合利用秸秆约10.22万吨,全区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其中,秸秆还田率达到65%以上。
四、重点任务
(一)加强秸秆还田肥料化利用,保育黑土耕地。秸秆还田有利于增加土壤有机质含量、提升地力,对保护黑土地资源、促进全区农业可持续发展起着重要作用。将秸秆机械化直接还田作为重点,进一步提升秸秆还田作业标准化水平,协同推进秸秆生产有机肥和畜牧养殖过腹等间接还田方式,构建科学合理的秸秆还田肥料化利用体系,发挥好秸秆还田的耕地保育功能。严格执行秸秆还田标准和操作程序,因地制宜分地块、分作物推广秸秆还田技术模式,科学规范地提高秸秆还田覆盖率。
(二)规范秸秆打包离田操作,提高作业质量。在秸秆离田作业时,要采取“一遍搂草打包”方式,严禁因清理秸秆残余物过于干净导致表土流失,从源头上把住土壤流失关。积极推广不带土的秸秆离田作业方式。
(三)强化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降低作业成本。探索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的新路径和有效方式,通过加强与北大荒农垦集团对接合作,以及扶持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方式,把秸秆还田离田作业纳入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内容,逐步降低秸秆还田离田成本,解决一家一户难以解决的问题,通过市场化运作,提供秸秆收储运综合服务。
五、扶持政策
2023年度,全区将通过政府引导扶持,吸引社会资本和农民积极参与,建立农用为主、多元利用的秸秆综合利用发展模式,继续稳定保持政策的连续性。
(一)秸秆还田作业补贴
1.秸秆全量还田作业补贴。对全区行政区域内(不含北大荒农垦集团等驻区的中省直单位农场)开展玉米秸秆翻埋还田、松耙碎混还田作业的,省级补贴每亩32元;开展玉米联合整地碎混还田作业的,省级补贴每亩20元;开展水稻秸秆翻埋还田、旋耕还田、原位搅浆作业的,省级补贴每亩20元,鼓励农户增加投入,提高作业质量和标准。
2023年度,仅对玉米秸秆翻埋还田作业和玉米秸秆松耙碎混还田作业两项,在省市两级补贴的基础上,区级每亩补贴35元。
(二)秸秆离田补贴
2.省级秸秆根茬残余物还田补贴。开展玉米或水稻秸秆离田作业的地块,对该地块的秸秆残余物、根茬进行还田处理的,省级补贴每亩10元。
3.区级秸秆离田作业补贴。为了完成好省市秸秆禁烧工作目标,对没有进行秸秆深翻还田作业的地块,可实施秸秆打包离田作业,其补贴面积以黑龙江农机管理调度指挥中心平台提供的监测数据为准;对实施秸秆粉碎捡拾回收离田作业的,因管理平台暂无此项技术监测,采取作业主体申报作业面积和村级复核方式进行,上述两种离田作业方式达到秸秆离田作业要求并通过镇级验收的,给予作业机主每亩20元的区级补贴。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政府及群力街道办事处是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切实履行属地责任,将秸秆利用工作纳入重要日程,实施“一把手”工程,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逐级签订秸秆综合利用任务书。要压实各级“田长制”管理责任,把秸秆还田离田工作任务落实到人、包保到户、管控到地块。要落实农户、合作社主体责任,发挥镇、村党组织作用,组织动员群众统一思想认识,全面完成秸秆还田离田任务,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强化工作推进。在秸秆利用周期内,按照省市的部署和要求,我区实行定期调度、通报制度。各镇政府及群力街道办事处要结合实际,制定操作性强的工作方案,全力推进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建设,促进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稳步推进,确保全面完成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既定目标任务。要充分发挥道里区秸秆禁烧管控和综合利用工作指挥部作用,加强工作力量,安排专人负责日常工作。扎实开展农业农村部秸秆资源台账系统数据采集汇总工作,按时上报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推进和项目建设进展情况。
(三)明确部门责任。区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推进组继续负责推进秸秆综合利用的各项工作,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抓好工作落实。区农业农村局负责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秸秆固化成型燃料等燃料化利用、秸秆机械化还田指导工作,承担全区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日常协调工作。区财政局负责按照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原则,结合预算绩效管理有关要求,会同区直有关部门,根据建设任务的必要资金需求量和有关资金渠道做好秸秆综合利用资金筹措和拨付工作。道里生态环境局负责秸秆禁烧管控工作。各镇及群力街道办事处要按照区级工作模式,选强配齐工作力量,安排专人负责日常工作,进行专班推进。
(四)加强技术指导。根据省市下发的秸秆还田离田作业技术方案和农作物机械化收获技术操作规程,对本辖区秸秆还田模式进行科学布局,根据土壤类型、耕层厚度、地形坡度等条件,推广行之有效的秸秆机械化还田模式。督促引导水田收获时留茬高度控制在20厘米以内,玉米机械收获秸秆粉碎联合作业或专用秸秆粉碎还田机作业,留茬高度10厘米以内,秸秆粉碎长度10厘米左右,均匀抛撒,以利于下一步秸秆还田作业。对于不适宜秸秆还田,打包离田秸秆带土多、质量不好、运输成本高的坡地、低洼地、边角地等难以利用地块,为确保整地播种,不误农时,组织机械和人力,全部离田出地后就近堆放。在秸秆离田作业时,捡拾器弹齿需调整到高于垄台3厘米以上,从源头上把住土壤流失关。积极推进“秸秆去尘小方包”饲料、“茎穗兼收机”玉米秸秆不落地、“半喂入式水稻收获机”全株秸秆完整平铺地表等不带土的作业方式。
(五)加强机具管理。全区现有在册大型收获机具50台,大马力拖拉机70台,以及配套的各类秸秆综合利用机械,其中包含翻转犁、粉碎还田机等170余台。各镇政府及群力街道办事处要统筹协调好农业机械化还田离田的指导和作业管理,根据本区域秸秆还田机具的保有量、可投入作业量和缺口情况,结合网格化管理方式,参照上年工作周期安排,组织调动安排好本区域大型机械。区农业农村局统筹协调全区作业机车组,确保机械化还田离田工作得到有效落实。
(六)加强资金监管。待年度秸秆综合利用周期结束后,区农业农村局根据各镇政府及群力街道办事处各项作业实际完成情况,提出全区秸秆综合利用补贴资金申请,会同区财政局报请区政府同意后,及时下拨各级补贴资金。要切实提高资金监管水平,对于面向农户的补贴,全部纳入“一卡通”管理,提倡鼓励引入第三方服务监管等方式,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加大资金管理与使用问责力度,防止出现资金管理不规范、使用效率低下、资金滞留沉淀等问题。对虚报冒领、挤占挪用、闲置浪费补贴资金等违规违纪行为,依规依纪依法处理,追责问责,确保资金安全运行。依法依规探索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与黑土地保护责任落实挂钩机制,充分调动农民积极性,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七)实施镇村奖励。对完成秸秆深翻还田、碎混还田作业面积占本村玉米种植面积65%以上至75%、75%以上至95%和95%以上的村,分别给予所在村集体经济组织深翻还田面积5元/亩、8元/亩和10元/亩的奖励资金。对本镇域秸秆还田率达到65%以上的镇,给予所在镇10万元奖励资金。对2023年秋冬季还田作业面积达到6.5万亩以上的镇,再予以10万元的奖励资金。奖励资金用于弥补镇村工作经费支出不足。
(八)营造舆论氛围。区直各相关单位、各镇政府及群力街道办事处要发挥好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充分利用互联网、有线电视、微信群、农村广播、公示板、致农民朋友一封信等多种形式,加强正面宣传引导,大力宣传秸秆综合利用和秸秆深翻还田的意义、省市区补贴政策、各项规定和实用技术。区农业农村局、各镇政府及群力街道办事处干部、农技人员要积极深入农村一线、田间地头,帮助农民算好秸秆还田培肥地力的生态效益账,解答农民秸秆还田不会造成病虫害加重的疑问,提高农民主动参与意识,积极配合秸秆利用主体开展工作。适时组织参加省市举办的秸秆综合利用业务培训会、产业发展现场会、展示会,不断提升各级工作人员业务水平,积极打造示范样板,增强辐射带动作用,共享秸秆综合利用成果,拓宽秸秆利用渠道,进一步提升全区秸秆综合利用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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