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哈尔滨市道里区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

日期:2021-08-23 来源:道里区人民政府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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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里政办发〔2021〕1号

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哈尔滨市道里区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办、局,各有关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道里区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8月23日

道里区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

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12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黑政办发〔2021〕18号)和《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哈尔滨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哈政办发〔2021〕26号)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化政务公开,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在建设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等方面的促进作用,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助力道里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商环境持续改善,制定本方案。

一、围绕“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深化政务公开

(一)做好各类规划主动公开。2021年12月上旬前,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内容涉密外,在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国土空间规划、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等,做好本区历史规划(计划)的归集整理和主动公开工作,充分展现“一张蓝图绘到底”的接续奋斗历程。(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区发改局、区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区政府各部门,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二)做好市场规则标准和监管执法信息公开。主动公开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并根据调整情况做好更新发布。及时公开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重点任务,面向市场主体公开征集市场准入不合理限制和隐性壁垒有关问题线索并及时回应。加强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信息公开,及时公开生产监管措施。(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工信科技局、区市场监管局)

(三)做好财政信息公开。继续按要求做好财政资金直达基层专题专栏建设。进一步扩大预决算公开范围,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决算及相关报表公开,支出功能分类细化到项级科目。持续细化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将政府债务限额、余额情况纳入财政预决算公开范围。区电子政务中心要在区政务门户网站建立惠民惠农补贴发放专栏,区财政局等牵头部门会同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加大惠民惠农政策和资金发放信息公开力度,并主动与各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进行对接,推动补贴信息公开向村和社区延伸,并与村(居)务公开有效衔接。(牵头单位:区财政局;责任单位:区政府各部门,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四)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信息公开。切实增强新冠感染疫情防控信息发布的及时性、针对性,准确把握常态化新冠感染疫情防控的阶段性特征和要求,按照省市相关要求,转发省市围绕散发疫情、隔离管控、流调溯源、精准防控、冷链物流、假期人员流动等发布的权威信息,扎实做好疫苗接种信息公开和舆论引导工作,既要有效提示风险,也要做到科学精准,避免不当影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或者侵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提高新冠感染疫情防控信息发布规范化水平,按照省市相关要求,规范转发和发布社会关注的重大政策、内容敏感的重要信息。做好爱国卫生运动、健康中国行动等相关工作的信息公开。(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二、围绕政策落地聚焦群众需求深化政务公开

(五)持续加强重大政策发布解读。围绕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政府工作报告》要求,聚焦“六稳”“六保”,精准解读重点领域政策。对公开发布的重要文件、规范性文件,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做好政策解读工作;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重要文件、规范性文件,采取一问一答、分类说明方式进行解读;对政策实施过程中产生的新情况、新问题开展分段、多次、持续、跟踪解读,主动答疑解惑。同时,由区电子政务中心在政府门户网站建立专栏,相关单位在专栏内公开征集重大决策草案意见。(责任单位:区政府各部门)

(六)不断改进政策解读工作方式。政策制定机关要积极解答政策执行机关和企业群众的咨询,精准传达政策意图。各单位负责政务公开工作部门要加强内部协调,畅通本机关政策咨询渠道,依托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实体服务大厅和政府网站,设立政策咨询综合服务窗口,开展“一号答”“一站式”的政策咨询服务。政府各部门除文字、图解等解读方式外,还要通过政策吹风会、场景演示研讨、接受媒体采访、专家撰写文章、领导在线访谈、卡通动漫视频等多元化方式,进行形象化、通俗化解读。解读政策要着重解读政策措施的背景依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涉及范围、执行标准以及注意事项、关键词诠释、惠民利民措施、新旧政策差异等,多举实例、多讲故事,使政策更加立体透明,确保人民群众“看得懂、能理解”,避免误解误读,坚决杜绝“照搬照抄原文”“标题式”解读。(责任单位:区政府各部门,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七)切实增强回应关切效果。高度重视舆情回应工作,健全与宣传、网信等部门的工作协同机制,确保涉及本地、本部门的政务舆情热点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交办、第一时间回应。密切关注涉及营商环境、房地产金融、工资拖欠、生态环境、食药安全、教育医疗养老、安全生产、困难群众生活等方面的舆情并加强回应,推动各类风险及时化解。加强舆情回应台账管理,全面核查并公开已做出的承诺落实情况,切实维护政府公信力。(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区政府各部门,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结合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开辟“我为群众办实事政务公开在行动”专题栏目,聚焦百姓关切、企业需求,开展教育、工信、公安、民政、人社、住建、交通运输、卫生健康、医疗保障、市场监管等部门民生政策访谈,切实推动利企便民政策走进群众、深入人心。(牵头单位:区电子政务中心,责任单位:区政府各部门,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用好区政府网站政民互动栏目,规范办理意见建议和问题咨询,着力解决群众反映的急难愁盼问题。区电子政务中心在政府门户网站建立相应专栏,集中统一公开本级政府常务会议、全体会议议定事项等决策信息和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信息。(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区政府各部门,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三、围绕夯实基础推进标准规范深化政务公开

(八)做好政务信息管理工作。2021年11月底前,对照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行政法规库公布的行政法规国家正式版本,更新在区政府网站上发布的本领域行政法规文本。(责任单位:区政府各部门)

2021年11月底前,在区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我区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并做好全市现行有效规章的专栏链接工作。(牵头单位:区司法局、区电子政务中心,责任单位:区政府各部门)

(九)规范公开平台建设。依托区政府门户网站推进区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统一政务公开、互动、政务服务等动能的技术标准和应用标准。推进“办事不求人”,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掌上办、一次办,实现一网通查、一网通答、一网通办、一网通管,进一步提升办事便利度。按照市人民政府安排部署,探索设立线下政务公开专区(窗口)试点,提供信息查询、公开申请、办事咨询等服务。健全政务新媒体监管机制,针对一哄而上、重复建设、“娱乐化”、“空壳”等问题有序开展清理整合,将全区政务新媒体情况向省、市进行分级备案。(牵头单位:区电子政务中心、区营商局,责任单位:区政府各部门,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2021年11月底前,区政府门户网站要全部支持互联网协议第6版。(牵头单位:区电子政务中心)

(十)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对照上级部门新出台的标准指引,及时编制和实施相应本级目录标准和基层政务公开事项目录,并由区电子政务中心在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务信息公开专栏中公开。已经编制完成的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要对照权责清单再梳理,以基层群众实际需求为导向及时调整完善,增强操作性、实效性。加强基层政府信息公开窗口建设,依托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服务大厅、图书馆、档案馆、村(居)务公开栏等渠道,推动线上线下相结合,有效传递党和国家重大政策,积极解答政策咨询,打通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区政府各部门,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四、围绕贯彻条例强化为民服务深化政务公开

(十一)提高依申请公开工作质效。强化服务理念,把依申请公开工作作为服务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支持市场主体创业创新的重要方式,更好满足申请人政府信息的个性化合理需求。加强业务培训和案例指导,参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有关规范,提升答复文书规范化水平。重点关注因依申请公开引发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败诉案件,对败诉率过高的单位,要加大监督指导力度。严格依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和我市相关标准、程序、方式计收信息处理费。(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区政府各部门,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十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标准。贯彻落实国务院行政复议机构制定的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审理规范,统一案件审理标准,切实解决同案不同判问题。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制度优势,加大监督力度,强化责任追究,不断增强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意识、公开意识、服务意识,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牵头单位:区司法局,责任单位:区政府各部门,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十三)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教育、卫生健康、公共交通、供热等行业主管(监管)部门,要密切关注国家相关部委制定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规定,并按照要求推进相关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探索推出系列“公共企事业单位政府开放日”活动。(责任单位:区政府各部门)

(十四)提高年度报告质量。加强对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整改,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修订完善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规范编制年度报告,确保内容全面、格式规范、数据准确,向社会公开更多有价值的基础性数据,更好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功能作用。(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区政府各部门,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五、围绕保障监督推动任务落实深化政务公开

(十五)强化工作指导。加强队伍建设,采取线上线下多种方式,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和研讨交流,持续提升业务能力。加强工作考核,制定考核细则,明确考核标准,规范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区政府各部门,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十六)狠抓任务落实。2021年8月底前,对上一年度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对有明确责任主体和时限要求的工作任务,要逐项核查落实情况。对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未按要求完成任务、落实不力的,依据有关规定督促整改、通报批评。(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区政府各部门,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要根据本方案明确的重点任务,梳理形成工作台账,实时跟进推动,确保抓实抓细抓到位。牵头单位要发挥主导作用,主动协调推进,强化任务落实;责任单位要增强责任意识,做好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要将本方案落实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并于2021年8月20日、11月20日两个时间节点,将任务推进落实情况报区政府办公室。

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8月2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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