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区政府的相关要求,现就《道里区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内容作如下解读。
一、制定背景
道里区交通运输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9〕45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黑政办规〔2020〕14号)文件精神,加快建立道里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长效机制,按照“质量为本、安全至上、自然和谐、绿色发展”的原则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形成上下联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全面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不断提升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结合我区实际,制定《道里区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
二、制定过程
在制定方案初期已征求道里生态环境局、道里自然资源分局、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务局、区发改局、区执法局、交警顾乡大队等相关部门意见,已对道里生态环境局提出的相关意见进行修改,各相关部门对此方案已全部同意。此方案呈请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前,经财政、司法、审计三个部门审核,区政府主管领导同意,报呈区政府主要领导批准,由交通运输局呈请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经十六届道里区人民政府第104次常务会议通过,并公示超过10个工作日后,申请以道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发文公布。
三、主要内容
全面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建立“总路长+三级路长”责任体系,全区总路长由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
(一)区级层面:设立区级路长,由区政府分管负责同志担任。设立区级路长办公室。
(二)乡级层面:各镇设立乡级路长,由各镇人民政府镇长担任。设立乡级路长办公室。
(三)村级层面:各行政村设立村级路长,由村委会主任担任。设立村级路长办公室。
四、解读机构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构: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工部街66号
联系电话:0451-84286969
解读人:周永刚
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道里区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道里区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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