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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道里区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有效)

日期:2022-02-15 来源:道里区人民政府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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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道里区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办、局,各有关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道里区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2月7日

道里区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加大我区农村公路管养力度,有效巩固建设成果,构建长效管理机制,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9〕45号)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黑政办规〔2020〕14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村公路重要指示精神,以“四好农村路”和平安交通建设为载体,以构建养护管理长效机制为目标,按照“一路一长”的要求,建立区、镇、村三级路长制组织体系、责任体系、管理体系、考核体系,打造“畅、安、舒、美”的公路出行环境,为我区乡村振兴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安全便捷高效的交通运输保障。

二、工作目标

在全区范围全面推行路长制;建立覆盖区、镇、村的路长管理组织体系,构建起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的路长管理机制;并将路长制各项工作形成长效机制,常态化管理,基本实现“有路必养、养必到位”的目标,保证农村公路处于良好的运行服务状态,人民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

三、组织体系

全面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建立“总路长+三级路长”责任体系,总路长由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

(一)区级层面:设立区级路长,由区政府分管负责同志担任。设立区级路长办公室。

(二)镇级层面:各镇设立镇级路长,由镇长担任。设立镇级路长办公室。

(三)村级层面:各行政村设立村级路长,由村委会主任担任。设立村级路长办公室。

四、工作职责

(一)各级路长职责

1.总路长职责:对全区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运营和路域环境综合整治负总责。

2.区级路长职责:区级路长为全区农村公路“建管养运”的第一责任人,负责路长制工作的调度、协调,负责养护资金的筹措和管理使用,督促指导下级路长和相关部门履行职责。

3.镇级路长职责:镇级路长对辖区内道路建设、管理、养护、运营及乡级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负总责,负责组织日常巡查、养护、路域环境卫生,及时制止公路范围内乱修乱建、乱堆乱放、破坏公路及其附属设施的行为,保障路产路权不被侵占。负责辖区内乡村道路卫生保洁、乡级公路冬季清雪保通、过境段绿化、美化、香化等,对辖区内道路和桥梁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及时设立警示标志并上报区交通运输局。引导鼓励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自主筹资筹劳,自觉参与农村公路建设、养护。

4.村级路长职责:村级路长负责本村路域环境整治、卫生保洁、绿化、村级路安全巡查、冬季清雪保通和监督管养等工作。

(二)区级路长办公室成员单位职责

1.区交通运输局:加强农村公路项目建设工程指导工作,做好农村公路的日常养护管理、维修工作;加强农村公路的路政巡查,依法查处损坏路产、侵犯路权的行为;会同公安、交警部门开展公路治超限载工作;推动路长制全面实施。

2.顾乡交警大队:加强交通秩序管理,重点整治交通违法违规行为,联合区交通运输局开展公路治超限载行动。

3.区财政局:协调落实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所需资金,并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管。

4.区发改局:指导开展农村公路和运输场站建设等相关项目的立项审批工作。

5.区水务局:加强河道采砂企业管理,打击非法采砂行为;在法律规定范围内为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维修工程划定采砂区域。

6.区农业农村局:协调办理农村公路项目建设占用林地许可手续,做好公路绿化工作。

7.道里生态环境局:负责查处利用公路边沟、涵洞排污的行为。

8.道里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加大对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范围内违法用地,以及公路沿线砖瓦厂、采石场非法取土、采石等行为的查处力度。

9.区综合执法局:指导下沉到各镇的执法人员对以路为市、占道经营,以及公路沿线洗车、加水点开展清理整顿。

五、主要任务

(一)加强公路法制宣传,增强群众爱路护路意识。各级路长及相关部门组织开展农村公路法律法规“进村社、进学校、进企业、进机关”活动,充分利用农村集市广泛宣传《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黑龙江省农村公路条例》等,制定“镇规民约”“村规民约”,增强群众爱路、护路、养路的意识。

(二)认真做好协调保障,营造项目建设良好环境。各级路长要主动做好农村公路项目建设涉及的征地拆迁等协调保障服务工作,加强群众政策宣传和思想教育,认真受理群众信访,解决好群众合理诉求,及时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确保项目建设顺利实施。要严肃查处非法设置路障、阻挠施工等行为,对涉及黑恶势力的要依法从严打击,为农村公路项目工程营造良好的建设环境。

(三)强化日常养护管理,实现“有路必养、养必到位”。

1.加强路长办公室标准化建设。建立健全组织体系、管理制度、考核办法和工作台账,做到“一路一长、一路一档”。认真学习相关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加强农村公路养护员的培训、管理、考核工作,切实做到养护管理责任到人、落实到位。

2.开展农村公路常态化养护。实行专业养护与市场化养护,根据村级公益性设施共管共享管理有关规定,在农村贫困户、低保户等贫困家庭成员中选聘乡村道路养护员公益性岗位,划段包干、责任到人,各级路长办公室要对农村公路定期组织巡查,确保乡村道路有人管、有人养。

3.加强养护管理信息化建设。推进农村公路大数据建设,内业管理员要利用手机微信等信息化平台完成路况信息、巡查、应急处置等工作的初报、续报、终报等流程,实现农村公路信息化全覆盖。各级路长要通过信息化平台,随时掌握农村公路基础数据,直接指导农村公路管养工作。

4.推进区域性综合交通服务中心建设。按照乡村振兴战略的要求,积极整合乡镇汽车站、养护道班、邮政所、电商物流站点等资源,着力打造“养护、路政、客运、电商、邮政、物流”六位一体的区域性综合交通服务中心,逐步实现农村公路“建管养运”一体化服务全覆盖。

5.做好公路绿化美化工作。按照“因地制宜、因路制宜”的原则,围绕“美丽乡村”建设,做好农村公路绿化美化工作。宜林路段作到不留空白,树木需要更新采伐的,按照《公路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

(四)加强农村公路管理,实现“有路必管、管必到位”。

1.创新农村公路路政管理机制。大力推行“区统一执法、镇村协助执法”的工作方式,建立“区有路政员、镇有监管员、村有护路员”的三级联动、专群结合的路产路权保护队伍,加大农村公路日常综合执法,保障农村公路的完好、畅通。

2.严格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管理。县道两侧边沟外各10米,乡村道路两侧边沟外各5米范围内不得进行建房、临时搭建等活动;大型桥梁上游500米、下游2000米,中小型桥梁上游500米、下游1000米范围内不得进行采砂、取土、倾倒废弃物等活动。各级路域要落实公路两侧建筑物报批须先经区交通运输局同意后,规划、住建、自然资源等部门方能审批建房手续的制度规定,房屋建成后,督促做好排水工作,完善公路边沟。

3.依法保护路产路权。各级路长要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制止在公路上打场晒粮、乱堆乱放、以路为市、乱摆摊点、开山炸石、施工车辆抛撒、遗漏砂石料污染公路等占用公路、侵占公路产权的行为。要结合城乡环境整治,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对在公路和公路用地范围内未经批准埋(架)设各种管线、开设平交道口、挖沟引水等各类破坏、侵害公路产权的问题,以及公路沿线非法采石厂、砖瓦窑、加水洗车点、非公路标牌上路、马路市场、路域环境卫生脏乱差现象,每季度集中开展一次专项整治活动,确保农村公路环境整洁、安全畅通。

4.强化超限运输车辆治理。各级路长要组织开展治超宣传,动员群众积极参与治超工作,在乡道、村道的主要出入口设置限高、限宽设施,禁止超限运输车辆驶入,对发现的超限运输行为要及时进行制止和处理。公安、交警、交通等部门要按照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工作的要求,建立联动管理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加强配合、协同作战,强化源头监管和路面监控,严厉打击货车违法超限超载行为,巩固农村公路建设成果。

(五)积极筹措资金,加大管理养护投入。采取财政投资、社会集资、企业捐资、群众投劳等方式,多渠道筹集养护资金,加大农村公路管养经费投入。将养护资金纳入预算安排,并随着农村公路里程增加、技术标准提高和区财政收入的增长,逐步加大养护资金投入,保证农村公路养护需要。

(六)加强应急管理,提升农村公路防灾抗灾能力。

1.健全农村公路防灾抗灾体系建设。对因山洪、滑坡、泥石流等灾害造成的农村公路损毁情况,为减轻公路灾毁导致的养护维修费用负担,缓解区财政压力,将农村公路灾毁保险费用列入区财政预算,通过保险赔付方式筹措灾毁抢修重建资金,充分利用社会资源,拓宽农村公路修复资金渠道。

2.加强农村公路应急体系建设。各级路长和交通等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领导指挥、分工协作、联动抢险、灾后重建等公路防汛“四个机制”在灾毁应急处置中的作用,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加大抢险设备投入,提升灾毁抢通能力。要按照“先抢通、后修复”的原则,落实汛期和雨雪天气预防措施,及时开展责任路段应急抢修保通工作,除特大洪水和较大塌方外,一般阻车时间不超过72小时。遇到地震灾害以及暴洪、滑坡、塌方、泥石流等次生灾害,造成公路重大灾情的,由区、镇路长组织沿线机关、厂矿、群众进行抢修。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成立以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交通运输局、财政局、发改局、水务局、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局、交警顾乡大队等有关部门和各镇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道里区农村公路路长制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交通运输局,指导协调我区全面推进落实路长制工作。各镇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明确目标任务,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完善“县道区管、乡道镇管、村道村管”的三级路长责任体系。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电视、广播、互联网、新媒体等,深入宣传农村公路路长制的重要意义和典型经验,营造社会全员爱路护路的良好氛围,提高我区路长制管理工作的社会关注度、参与度。

(三)主动公开,接受监督。在农村公路醒目位置设立路长公示牌,标明公路概况、路长职责、管护目标、监督电话等,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四)强化督查,严格考核。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中“省交通运输厅、省财政厅要建立对市县级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考核机制,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并将考核结果与财政补助资金挂钩”的要求,道里区将路长制工作纳入各镇、部门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定期开展检查督查,年终进行考核评比,督促各责任单位切实履行管理职责,提高管理水平。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2月7日印发

关于《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道里区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政策解读:关于《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道里区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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