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区政府的相关要求,现就《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道里区2022年度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的通知》(哈里政办规〔2023〕1号,以下简称《方案》)内容作如下解读。
一、制定背景
道里区是哈市中心城区,农村面积达到429.3平方公里,处在省会城市主城区的上风口,又是太平国际机场所在地,实现秸秆禁烧零火点的目标,对保护哈市生态和大气环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2022年度,道里区玉米、水稻、大豆三大作物总面积24.70万亩,其中玉米、水稻、大豆种植面积分别为22.56万亩、1.38万亩和0.76万亩,全区秸秆可收集量约为10.43万吨。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加强领导,完善政策,着力构建行之有效的秸秆综合利用运行体系。同时,按照“各级财政支持”的原则,区级财政要对此给予相应的投入,进一步细化支持项目和标准,对提高全市大气环境质量、防止秸秆野外露天焚烧污染环境也起到良好的促进作用。因此,制定《道里区2022年度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十分必要。同时,制定区级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也是省市秸秆综合利用专项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二、制定过程
区农业农村局领导班子在深入各镇、村屯调研的基础上,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省、市相关法规和政策文件,提出指导性意见,起草完毕后,拟定《道里区2022年度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经征求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和各镇政府及群力街道办事处意见后,再次进行修改和完善,形成该《方案》上会稿,提请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讨论,在区政府常务会议通过后,经区政府办公室审核后,以道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的名义印发给相关单位,为做好相关落实工作,兑现省、市、区扶持政策打下基础。
三、主要内容
2022年,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建设所需资金,将采取政府补贴、市场化运作与农民自筹相结合的方式筹集。在省级、市级扶持政策的基础上,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区级继续实施秸秆综合利用的相关支持政策。通过政府引导扶持,调动全社会参与的积极性,建立以市场为导向,企业为主体、农民积极参与的长效机制。
(一)秸秆还田作业补贴
要根据本区域土壤和耕作条件,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科学选择秸秆还田模式。
1.玉米秸秆还田作业补贴。玉米秸秆翻埋还田、松耙碎混还田作业,省级补贴每亩40元。在省补的基础上,对还田作业合格并达到待播状态的,市级每亩再增加补贴12元,区级每亩再增加补贴35元,省、市、区三级补贴累加达到每亩87元。
2.玉米联合整地碎混还田作业补贴。省级补贴每亩25元。在省补的基础上,市级每亩再增加补贴10元。
3.玉米保护性耕作免(少)耕补贴。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执行。鼓励农户增加投入,提高作业质量和标准。
4.水稻秸秆还田作业补贴。水稻秸秆翻埋还田、旋耕还田、原位搅浆还田作业,省级补贴每亩25元。在省补的基础上,市级每亩再增加补贴5元。鼓励农户增加投入,提高作业质量和标准(作业标准按省文件执行)。
(二)秸秆离田补贴
5.秸秆离田利用补贴。对纳入全省秸秆综合利用管理台账的各类经营主体和企业,根据其当年实际利用省内玉米、水稻秸秆量(不含玉米青贮,开展玉米青贮的按国家粮改饲有关政策执行),省级补贴每吨20元,单个项目补贴上限不超过400万元。利用补贴申报时要提供利用方向、利用主体等信息和相关佐证材料,所利用的秸秆应当能够追溯到相关的镇、村屯和地块,并与该地块秸秆离田作业情况相衔接。
6.秸秆离田作业补贴。为了实现翻埋还田后剩余的玉米和水稻秸秆全部离田的目标,区级给予秸秆离田作业补贴每亩35元,由各镇予以验收,要将作业主体、作业方式、作业地点、作业量等信息录入镇级农作物秸秆资源台账中,并以镇政府名义进行申报,并附上作业照片。
7.秸秆离田后残余物处理补贴。在镇、村两级建立秸秆离田作业和残余物清理台帐,录入相关作业信息,并在镇、村公示、确认无误的情况下,为保证玉米、水稻秸秆离开地块后续可以正常耕种,对玉米、水稻秸秆离田后残余物、根茬进行处理的,省级补贴每亩10元。
(三)农村秸秆替代散煤补贴
我区在推进农村地区散煤污染治理工作中,按照省、市关于推进重点地区散煤污染治理的工作要求,推进秸秆等生物质清洁能源替代散煤,按哈尔滨市冬季清洁取暖项目和《哈尔滨市农村地区秸秆固化燃料等清洁能源替代散煤三年实施方案(2020—2022)》政策标准执行。
四、解读机构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构: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工部街66号
联系电话:0451-84521635
五、其他应该补充说明的内容
无。
相关文件: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道里区2022年度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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