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里区民政局关于公开征求《道里区居家养老服务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规范我区居家养老管理,逐步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我局拟以政府规范性文件形式印发《道里区居家养老服务监督管理办法》。为增强政府规范性文件公开性和透明度,现将《道里区居家养老服务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广泛征求社会意见。本次《道里区居家养老服务监督管理办法》,主要依据《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等规定,同时参考了相关省市居家养老管理条例、办法等。主要明确了以下内容。
一是进一步明确了管理体制。明确了居家养老服务各级的管理体制,明确了居家养老服务指导中心、街道办事处(镇政府)、社区(村)委员会监管条件及责任;明确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及服务人员的各项服务条件及职能。
二是进一步明确了责任要求。街道办事处(镇政府)、社区(村)委员会、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及服务人员如存在管理不到位、弄虚作假或利用职务便利骗取、冒领居家养老服务费的等行为,追究其相应责任。
有关单位和广大公民可在2021年10月22日前,通过以下两种方式提出意见: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哈尔滨市道里区工程街126号道里区民政局。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156130821@qq.com
联系人:张瑶联系电话:0451-84557516
附件:《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道里区居家养老服务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x
道里区民政局
2021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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