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政策-行政规范性文件-区政府文件

  • 736916955/2020-00153
  • 关于划定运粮河、何家沟、裤衩河、松江、西沟子、长岭湖道里区段河道管理范围的通告(有效)
  • 道里区人民政府
  • 哈里政规〔2020〕3号
  • 2020-10-28

关于划定运粮河、何家沟、裤衩河、松江、西沟子、长岭湖道里区段河道管理范围的通告(有效)

日期:2021-01-26 来源:道里区人民政府 访问量:
字号:

       为加强河道管理,提高公民保护意识,维护公共利益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黑龙江省河道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对运粮河、何家沟、裤衩河、松江、西沟子、长岭湖道里区段河湖管理范围进行划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区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河道管理要求,依法对管理范围内主要行洪河道进行监督管理。划定的河道管理范围内土地权属不变。

二、在河道管理范围内,禁止如下活动:

(一)修建围堤、阻水渠道、阻水道路;种植高杆农作物、芦苇、杞柳、荻柴和树木(堤防防护林除外);设置拦河渔具;弃置矿渣、石渣、煤灰、泥土、垃圾等。

(二)在堤防和护堤地建房、放牧、开渠、打井、挖窖、葬坟、晒粮、存放物料、开采地下资源、进行考古发掘以及开展集市贸易活动。

(三)堆放、倾倒、掩埋、排放污染水体的物体;禁止在河道内清洗装贮过油类或者有毒污染物的车辆、容器。在有山体滑坡、崩岸、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的河段从事开山采石、采矿、开荒等危机山体稳定的活动。

三、违反上述规定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黑龙江省河道管理条例》及相关法规规定,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该文件永久生效,如有变化,另行发布。)

政策解读:关于《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政府关于划定运粮河、何家沟、裤衩河、松江、西沟子、长岭湖道里区段河道管理范围的通告》的政策解读

文件下载:(哈里政规〔2020〕3号)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政府关于划定运粮河、何家沟、裤衩河、松江、西沟子、长岭湖道里区段河道管理范围的通告.docx

关联稿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返回顶部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